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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與海洋文明」第2篇--《十二遊經》版本及譯者考
從西晉到南朝,中國佛教界共譯出《十二遊經》三次,但是最後只留下了一個譯本,並被收入到大藏經裡。三譯本或譯者有二個與廣州有關,《十二遊經》很可能與海上絲綢之路的佛教有關,其底本有可能是取自南傳上座部的巴利語系本。三譯本現在只剩下迦留陀伽法師譯本收入到大藏經裡,說明迦留陀伽法師在當時還是有一定影響。《十二遊經》被許多經典引用, 一直受到法師們的關注,其中不乏著名的道安、僧祐、費長房、智升、道宣、志磐等一代大家,說明這部小經起到「跡均俗典」的功用,提供了很多為人不知或者不同說法的知識,開拓了人們眼界,特別是作為介紹「瞿曇姓源」的著述,經中的說法補了佛經不足,也提供了新材料 。
「三好運動」之倡導與「政治和尚」之解疑
星雲大師於1998 年正式公開倡導「三好運動」,邀請時任副總統連戰先生共同推動。本文主要說明兩個主要問題:一是「三好運動」的倡導及其影響,其中論及近代最早提出「三好」的印光大師,其所述「三好」的內涵大抵配合念佛法門,希望信眾依此而增上,積累往生資。再者,闡述星雲大師對於「三好」的再詮釋與創新。「三好運動」在台灣社會已人人耳熟能詳,還在世界五大洲推展。「三好運動」從自身的修鍊,進而達到社會、國家的安定,引領我們邁向清淨的國土。 二是推動「三好運動」與政治關係解疑,其中論及邀請國家掌權者而引發的相關問題,無須諱言,即牽涉到「政治和尚」這種汙名化的問題。由「政治和尚」問題,反溯中國早期道安法師所言「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的重新解讀,間中以智顗大師、宗密大師、太虛大師等人的例子作出說明,並重新檢討「政治和尚」此詞的內涵,解疑星雲大師是「政治和尚」的說法。
人間佛教需要自己的戒律規範——星雲大師〈我訂定佛教新戒條〉讀後
原始佛教時期,佛陀已經為其所制戒律預留了在地化適應的彈性,可以根據不同時地環境加以開遮。佛制戒律傳入中土以後,從「五部律」的並用到《四分律》的獨重,再從道安所制《僧尼規範》到百丈所制《叢林清規》,中土佛教已經根據具體時地環境做了選擇與創制。人間佛教是適應公民社會展開的佛教形態,需要根據佛制戒律的基本精神創制屬於自己的戒律規範,方可適應社會形態與佛教形態的雙重轉變。星雲大師創制的人間佛教戒律規範,應可成為人間佛教戒律規範創制的法則。其普遍性、簡略性以及不侵犯自由、相互尊重、多元包容、平實親切是星雲大師創制人間佛教戒律規範給出的有益啟示。
溯源與流變——佛光山系統十八羅漢的歷史意義與當代價值
佛教中與十八這一數目有關的人物團體,最早出現於隋代費長房的《歷代三寶記》:「始皇時,有諸沙門釋利防等十八賢者,齎經來化。始皇弗從,遂禁利防等。夜有金剛丈六人來,破獄出之。始皇驚怖,稽首謝焉。」唐代法琳(572-640)上書駁傅奕,引釋道安、朱士行等《經錄》目云:「始皇之時,有外國沙門釋利防等一十八人賢者,齎持佛經來化始皇。始皇不從,乃囚防等。夜有金剛丈六人來,破獄出之。始皇驚怖,稽首謝焉。」湯用彤指出,「其言出道安、朱士行錄云云,乃為佛徒偽造」,而關於釋利防來華,梁啟超認為可信,湯先生則說「遠於事實」。無論如何,唐代時與十八數目有關的人物群體大量湧現,在這一背景下,佛教十八羅漢的組合形式應運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