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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教法思想之根本宗旨是現法樂、後世樂、究竟樂之辯證統一——《雜阿含經》義理辯證之一
《雜阿含經》,是中國佛教所傳原始佛教四部聖典之一。此經在漢譯中有兩個傳本,一個是南朝劉宋時期求那跋陀羅所譯的《雜阿含經》50 卷,翻譯時間在西元435 至445 年之間;一個是失譯人名的《別譯雜阿含經》20 卷,其譯出時間,一般推斷比劉宋譯為早。在南傳佛教中,相傳有五部聖典,漢傳佛教所傳譯的《雜阿含經》,與南傳佛教五部聖典中《相應部》經典大體上相當。
佛陀教法思想之根本宗旨是現法樂、後世樂、究竟樂之辯證統一—《雜阿含經》義理辯證之一
《雜阿含經》作為最早期的一部原始佛教聖典,更多真實地反映了佛陀時期佛教思想教法的實際。本文中擬提出並論證:由《雜阿含經》求證釋迦牟尼佛之教法思想,首先可以肯定地說,佛陀教法思想的根本宗旨,乃是關懷眾生及人類的現法樂、後世樂及究竟樂的問題。所以佛陀的教法思想,從本質上看,可以說是為眾生、為人類探求幸福之道的學問;從特徵的角度言,佛陀為眾生、為人類所探求的幸福之道,則是能對人類現法樂、後世樂及究竟樂問題加以辯證考量的一種幸福之道。
七佛通偈
七佛通偈  Verses of the Shared Morality of the Seven Buddhas
第三屆東亞佛教青年學者論壇 高端教學典範
圖說:第三屆東亞佛教青年學者論壇於佛光大學佛教學院雲水軒開幕。 圖/佛光大學佛教學院提供 人間社記者 知文 礁溪報導 圖說:來自台灣大學哲學研究所的博士生楊凡煙分享,「今年特別設置師長一對一的講評,讓我受益匪淺。」並希望從佛教找出解決現實問題的資源。 圖/佛光大學佛教學院提供 圖說:東京大學印度哲學佛教學研究所蓑輪顯量教授期許論壇持續培養更多青年投入佛學研究,「佛法可以解決一些現代社會問題。」 .....
管窺初期佛教思想與人間佛教思想的關係——以「戒定慧」三學為中心
本文是「初期佛教的戒定慧思想」與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戒定慧思想」兩相對讀的初步研究。透過解讀阿含經中精簡扼要的文意,並歸納分析經論義理之後,確實可以發現在初期佛教思想中,早已蘊含著類同於人間佛教思想的基本觀念,而這也就顯示了從初期佛教發展到人間佛教思想的「延續性」意義。此外,同樣的,通過「星雲模式」的人間佛教思想,我們也可以進一步發掘初期佛教義理思想與大乘人間性之間的關係性線索。
原始佛教的三大核心價值暨星雲大師人間佛教對佛教社會思想的新貢獻
本文借助巴利原文、漢譯以及新譯之間的對勘,對《阿含經》等原始佛教經典進行深入的義理辯證及現代詮釋,闡明原始佛教佛陀教法的根本宗旨是要合理解決人類福德生活的問題,體現了為人類探求現法樂、後世樂、究竟樂的辯證統一,即佛教在世界觀問題上介於天道、人道之間而以人道作為中心的價值方向,在人生觀問題上介於現實人生、生前死後之間而以現實人生作為本位的價值方向,以及在社會觀問題上介於個人修持、社會參與之間而高度重視社會參與及社會淨化的價值方向,展現了以佛陀教法思想為基礎的佛教思想文化理解世界、改造世界的價值標準。這也正是當代人間佛教應該繼續宣導和努力的建設目標。而星雲大師在推動人間佛教方面可謂不遺餘力,筆者將通過深度解讀星雲大師晚近論定作品《人間佛教佛陀本懷》,突顯此書的價值思想與《雜阿含經》及原始佛教相關價值思想的血脈關聯,因此可視為人間佛教思想理念及其三大基本價值方向的現代版。
新視角探討人間佛教 首屆人間佛教社會學論壇上海舉行
圖說:首屆人間佛教社會學論壇團體照 人間社記者張曉藝攝 人間社記者 張曉藝 上海報導 圖說: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何蓉教授 人間社記者張曉藝攝 圖說:華東政法大學社會發展學院李峰教授 人間社記者張曉藝攝 圖說: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段玉明教授 人間社記者張曉藝攝 圖說:清華大學哲學系聖凱法師 人間社記者張曉藝攝 新視角探討人間佛教 首屆人間佛教社會學論壇上海舉行 圖說:福州大學社會學系甘滿.....
人間佛教的佛陀觀 ──以《阿含經》為主分析佛陀的人格(上)
本文以《阿含經》為主,來討論釋迦牟尼佛的人格。一般來說,印度是一個神祕的國度,印度人也崇尚神祕。他們以修行各種不同的禪定與苦行,來追求與神祕的大梵結合,或者與人們難以理解的、絕對的、最高的真實結合。所以印度人的思想發達,這就是為什麼印度產生這樣多宗教的原因。
人間佛教的佛陀觀——以《阿含經》為主分析佛陀的人格(下)
與其他宗教的創始人不同,佛陀不是全能的神祇,也不是救世主,也不是神祇代言人。佛陀只是導師,是善知識。佛的弟子們求解脫,唯有依止佛陀的教法,自己努力與精進地修行,才可以獲得解脫。因此漢譯《中阿含》144經的《算數目揵連經》講到,一位名叫目揵連的婆羅門問佛陀:「沙門瞿曇!一切弟子如是訓誨,如是教訶,盡得究竟智必涅槃耶?」佛陀回答說:「目揵連!不一向得,或有得者,或不得者。」目揵連聽了之後又問道:「瞿曇!此中何因何緣?有涅槃、有涅槃道,沙門瞿曇現在導師,或有比丘如是訓誨,如是教訶,得究竟涅槃,或復不得耶?」
殘障者是否為其不幸負責—論人間佛教的殘障觀
「殘障者是否為其不幸負責」,這一問題既是對不幸與災難作出解釋的理論問題,也是關係到人們在生活中如何對待殘障現象、避免歧視殘障人士的現實問題。本文從這一問題出發,在第一部分聚焦「殘障」的界定問題,從原始佛教經典中的「殘障」相關論述出發,在忠實於文本觀點的同時進行梳理與建構,說明「殘障」概念的建構性、多元性及其與基礎教義之間的關聯;結合現代殘障模式,探究對於重新理解「殘障」群體的啟示,闡明一種既符合基礎教義又與現代社會發展需求相契合的殘障觀。第二部分則探究「殘障」現象中關涉到的「責任」問題,剖析對殘障者的歧視信念的合理性與錯謬處,闡明「殘障者」與「非殘障者」各自的「責任」,基於非宗教人士也廣泛認可的緣起原則,從佛教護生精神出發,建構基於人間佛教思想的對「殘障」的積極詮釋和行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