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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宗與宋代詩歌創作論
北宋中期由於詩文革新運動的發展與成功,詩文理論的重點,「也從著重對文學創作外部規律的探討而轉向著重對其內部規律的研究。」 宋代詩歌創作論側重於主觀的構思,而非詩歌客觀的規律(如中唐之前有關詩格、詩式之作),這一方面呈現在詩文革新運動中追求「意新」的傾向,另一方面又符合禪宗在心性論上的關注。在美感體驗和自性體驗相近的認知架構下,詩論也染上了是頓非漸的解脫精神,在創作論中經常論及這種具有「當下」精神的構思原則。無論在一些用語或實際涵義上,對創作的態度都有這種自度自悟、「本來無一物」、「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的色彩,而主要表現在與「悟入」有關的一些概念上。 「悟入」(或「妙悟」)可說是宋代詩論中最常使用的一個術語,同時它也是禪學理念下,詩歌創作最典型的概念。事實上,宋代詩家在使用「悟入」(或「妙悟」)時,由於各自的理論淵源和理論脈絡的不同,也造成對其內涵的理解和運用個個不同,因此,整個「悟入」的意涵和其他的文學概念和術語(如「活法」、「飽參」等)相互不可分割;即使是同一個「悟入」(或「妙悟」)的術語,但各個詩家所使用的涵義也未必屬於同一層次。本文即從創作論中這些概念的分析著手,歸納宋代詩歌創作論中經常涉及的禪學思想,由詩論脈絡中,析出六項基本的觀念,據以探討詩歌創作論對禪學的接受。
現代佛教文學創作的先驅——談許地山文學作品的佛教特色
降及現代民國成立,新文學運動蓬勃發展,許地山是二、三十年新文學作家中相當特殊且重要的一位人物,在他的作品中有許多含有濃郁佛教色彩的作品,使他的文章風格淨煉脫俗、浪漫傳奇,迥異於當代的其他作家。站在現代佛教文學創作的角度來看,許地山的這類作品可謂開風氣之先,研究他在這類作品中所表達的主題思想以及寫作技巧,可以做為今日從事現代佛教文學創作的借鑒與啟示。
六朝佛教史研究的現代途徑初探——以後秦姚興的政治與佛教為例
佛法不離世間,隨著時代環境的轉變,而有相應的契理契機之展現。佛教現代化學術研究,理應隨著現代人文社會科學之發展,而有進一步的探討架構、論究方式。因此,一千五百年前的六朝佛教史研究,以現代學術研究途徑去探討,也許更能呈現當代面貌,並賦以精確的意義。本文試圖以後秦姚興(三六六-四一六)的政治與佛教為例,結合佛學與現代社會科學的觀點,嚐試做初步的探討。
論宋代文藝思想與佛教
佛教在宋代,對當時各個領域的學術、文化思想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這已成為學術界的共識。世界思想史發展的事實證明,一種宗教、哲學思想影響到其他領域,通常要經過幾代人的努力,甚至要經過數百年的時間。佛教作為一種外來文化,雖然東漢時期即已傳入中國,在隋唐時期,以宗派佛教為代表的中國化佛教理論的建構基本完成,但是,宋代之前,尚沒有哪個朝代的文學理論如此廣泛而深刻地受到佛教思想的影響,而且實現了融會貫通。
佛教生態文化與唐代文學
唐代是中國園林發展的鼎盛時期,寺觀園林也盛極一時,據《兩京城坊考》載,僅長安城中就有佛寺81所。長安城外,佛寺主要集中在終南山區,終南山在唐代前期就佛寺數量來講,是全國最多的,後期有所減少,「以安史之亂為界,唐代前期名山寺院最多的要數終南山,共有21所,居全國之首,唐代後期則銳減至7 所」。這些佛寺大多數都具有良好的生態狀況,從現存可稽的唐代文學作品中可以窺見當時佛寺園林的基本風貌。
星雲大師文藝思想的現代內涵
星雲大師的文藝思想具有現代內涵,主要體現於提倡積極創作通俗易懂、易於被現代人接受、在現代社會傳播的文藝作品,以電影、電視劇等現代文藝形式為媒介弘揚佛法等方面,對此進行探究,有益於對大師的文藝思想產生根本性認同,為今後文藝發展提供借鑑。
星雲大師是傳統文化現代轉型的榜樣
星雲大師是佛教史上當之無愧的高僧大德,以一人之力彙聚萬眾之心,促成了漢傳佛教的現代轉型。大師所創建的佛光山事業,把中國佛教帶到了世界各地,把中國文化饋贈給世界人民。大師的佛法,是傳統與現代的結合,是禪宗在當代社會的新發展。星雲大師是中國傳統文化實現現代轉型的典範和榜樣。
「佛光新戒條」與戒律的現代化轉型
戒律學作為佛教三學之一,具有重要地位,是定學、慧學的基礎。戒律「止惡揚善」的基本精神很少改變,戒律的具體條文卻隨著社會發展、時空變化而不斷調整。星雲大師提出以「十要」「十不要」為條目的「佛光新戒條」,既是對現實因緣的應對,也是大師對戒律長期思考和實踐的創造性成果。新戒條體現了佛陀制定戒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原則,適應了現代社會人們精神生活和社會生活的規則和需要,符合漢傳佛教進一步走向世界、走向未來的形勢和要求。「佛光新戒條」是對戒律規範的系統革新,是原則性與靈活性的有機結合,為戒律的現代化轉型提供了範例,為佛教走向更廣泛的空間、更多元的文化、更豐富的人群,提供了規範、依據和動力。
《佛光山清規》的歷史價值與時代意義
漢傳佛教能夠綿延千年而不衰,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漢傳佛教能夠在社會變遷過程中與時俱進,不斷地進行自我革新與發展。佛教作為一個龐大而鬆散的社會文化組織,是由成千上萬座佛教寺院、精舍和居士林等各種組織共同構成,如果沒有一套合理完善的組織管理制度,各種佛教組織能夠持續運行則是無法想像的,或者說是不可能的。因此,對於佛教而言,管理制度是佛教組織存續和運行的前提,也是佛教文化得以存續和發展的基本保障。「清規戒律」就是中國漢傳佛教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套組織管理制度。
元代禪僧與西藏喇嘛辯論考
十三世紀末期,在元世祖忽必烈的召集下,曾有漢地禪僧與帝師八思巴就禪宗教義,歷史,言詮,公案等問題作出討論,作者指出,這場漢,藏佛教高僧的對話是自八世紀拉薩的吐蕃僧諍以來一場重要的辯論,但當今學者卻甚少對之有所著墨,實則這場辯論對八世紀的僧諍適可作一輔助性的理解。 第一部分,作者自時人鄧文原,賈汝舟,和《元史》的記載中,嘗試勾勒出當時辯論的經過和主題,證明對話的內容為禪僧引用宗密的著作說明禪的定義,修證和層次,最後並獲得八思巴給以「甚深般若」的讚賞,顯現十三世紀禪宗的頓漸理論已漸得成熟的發展,而其理論中的「自心」,「真性」與薩迦派的「唯識」理論相當接近。 第二部分,作者上溯八世紀的吐蕃僧諍,回應某些美日學者自敦煌史料對此場僧諍是否存在的質疑,認為以八思巴對西藏古代史事的熟稔,為何在與漢僧的對話中絲毫未提及八世紀禪宗僧侶摩訶衍在西藏挫敗的往事,反而對禪宗表現極大的讚賞? 作者故推論,八世紀在西藏的僧諍,當是在八思巴後,西藏的史家所杜撰出來的,杜撰的因素,也與八思巴在元廷的成就帶給藏人的自信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