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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kauśalya)並重並 舉、相互輔助的義理學原則。如在《小品般若經》中,佛陀解說真 如法,大地震動,六千菩薩退菩提心,入聲聞道,佛陀因而解釋: 「是六千菩薩,已曾供養親近五百諸佛,於諸佛所,布施、持戒、 忍辱、精進、禪定,不為般若波羅蜜、方便所護故,今不受諸法, 漏盡,心得解脫。舍利弗!菩薩雖行空、無相、無作道,不為般若 波羅蜜、方便所護故,證於實際,作聲聞乘。」(鳩摩羅什譯: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更早時期支婁迦讖所譯《道行般若 經》,此段文字與羅什譯本大同。這是初期大乘經中最早明確提出 般若智慧與善巧方便融和原則的地方,此二種菩薩品德及其內在的 融和,被認為是確.....
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
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  if a person, in an act of generosity, were to give away enough precious jewels to fill an entire great chiliocosm
人間佛教的「菩薩道」修持進階及其社會融入探析——以太虛、法舫、星雲三位大師為中心的考察
太虛大師宣導的人間佛教秉承了大乘佛教的菩薩道精神,立足於「菩薩道」之四攝、六度、四無量心的慈悲利他社會服務精神,彰顯出大乘佛教的人間性品格與現實主義品格,以及佛教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的慈悲、戒行與般若智慧。太虛提出人間佛教的菩薩道修持,應以修持「人菩薩」為基礎,「人菩薩」思想為人間佛教的修學奠定了基礎的指導思想與方法,同時「人菩薩」與「菩薩學處」也是太虛構建起整個人間佛教與社會關係框架的重要基礎。太虛的弟子法舫曾在「三自皈依」、「五戒行為規範」的基礎上提出了建立人間佛教的「七個程序」,作為引導在家居士與出家眾的人間佛教修持與社會行為規範。佛光山星雲大師為適應當代人的心智,因時因地提出了人間佛教的「戒定慧」三學,用簡潔的語言來開示人間佛教菩薩道的社會服務精神—即「三好」、「四給」、「五和」。其中,「三好」 高度概括了「身、口、意」的佛教修持總則,引導信眾從日常行為與社會規範入手,「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讓真善美在現實社會裡生根。「四給」則是充分把握了「六度」之「布施」與「慈悲喜捨」的奉獻精神,「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將菩薩道精神切實地實踐於日常生活之中。而「三好」、「四給」的實踐理想,就是要實現「自心和悅、家庭和順、人我和敬、社會和諧、世界和平」的「五和」之人間淨土。
《三世因果經》的管理學
這部《三世因果經》是在阿難的提問下,佛陀開示與會弟子,因果對我人的關係影響,如經云:「一切世間,男女老少,貧賤富貴,受苦無窮,享福不盡,皆是前生因果之報,以何所作故?先須孝敬父母,敬信三寶,次要戒殺放生,念佛布施,能種後世福田。」無論達官貴人或販夫走卒,都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定律下,業報輪迴,法界流轉。在因果之前,不分貧富貴賤,男女老少,因果業報如影隨形,人人平等;因果是人間最公平的仲裁者,也是宇宙人生最高明的管理學。
從《佛說吉祥經》再論人間佛教的學理依據―兼涵《吉祥經》語文學分析及《吉祥經.義注》漢譯(下)
如今,則是所謂「布施」云云的這個伽他。在這裡,所謂「以此種方式而被施與」,是為「布施」,意思是說「把屬於自己的東西提供給其他的人們」。而屬於法的行為,或者並非離於法的行為,是「法行」(正當行)。所謂「這些人在我們這裡被認為」,是「眷屬」。沒有過失,是「無錯失」,意思是說「它們不被指責,不被 批評」。其餘的字句,都是已經說過旨趣的。這是關於這個頌文字句的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