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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佛教新史〉之一——荷西時期的民間信仰與佛教(1624-1662)
鄭成功(1624-1662)入主台灣之前,南台灣由荷蘭人占領,西班牙人則控制北台灣一帶。荷蘭人在大員(今台南)建城,開發貿易治理南台灣(1624-1662)前後凡38 年;西班牙統治雞籠(基隆,1626-1642),直到被荷蘭人驅逐,前後歷時16 年。
當佛陀約會神明——「2015 世界神明朝山聯誼會」觀察思考
受到全球宗教界、學術界以及觀光界矚目的2015世界神明朝山聯誼會,於12月25日在佛光山佛陀紀念館如期登場。正式會期僅一天,但其整個流程—神明朝山、神佛聯誼和聖駕回鑾,長達10個小時以上。
〈台灣佛教新史〉之十九——殖民時期佛教文教事業之二: 日本佛教各宗派在台所辦期刊(下)
1915 年爆發了與民間宗教有關的「西來庵事件」,日本統治者驚覺此一事件與宗教信仰不可分,謂曰:「對於本島人之本島固有之宗教,在宗教信念的深厚,實出意料之外,不僅關乎社會福利公安甚大,往往奸黠之徒乘之利用其迷信,是否是統治上不能忽視的呢?故體認此調查時勢,說明適當的措施是必要的。」1 這是台灣宗教調查政策的緣起,其中,總督府社寺課課長丸井圭治郎在1919年3 月完成的《臺灣宗教調查報告書》(第一卷)最為人所熟悉。
人間佛教的神聖性與社會性——以星雲大師的佛教思想為中心
佛教中國化之後,吸收了中國文明的「人間性」,以其對無常的觀照,對因緣的諦解,再佐以儒道兩家之所長,遂形成深具中國特色的「人間佛教」。唐代以後,「人間佛教」與中國文明毫無間然,於是滲入到文化的每一個角落,不管是神聖或是世俗、廟堂或是民間、文人或是市井,處處都可看到「人間佛教」無遠弗屆的廣袤影響。
佛教與中國音樂
假如從音樂社會學而不是從音樂形態學的角度去觀察中國傳統音樂,假如把音樂視為一種思惟方式、一種文化現象,而不僅僅看成是一門技術或某種形式,那麼把中國傳統音樂分成四大類:民間音樂、宮廷音樂、宗教音樂、文人音樂,便是一種合適的分類方法。因此,忽略了對中國宗教音樂的考察與研究,便無法得出對中國傳統音樂的總體認識。
〈台灣佛教新史〉之五——清初臺灣府天后宮與海會寺僧侶
康熙二十二年(1683)「歲癸亥,余恭承天討;澎湖一戰,偽軍全沒,勢逼請降」,8月,施琅大軍登陸鹿耳門「赤崁泊艦,整旅登岸受降,市不易肆,雞犬不驚」,施琅下令大軍登陸主要目的是「平定安集」,「納款而後,臺人即吾人」,「有犯民間一絲一枲者,法無赦」,因此「亂行,民不知兵」,鄭克塽(1670-1717)被遣入京,施琅「散其難民盡歸故里,各偽官兵載入內地安插」,並置「置郡一、縣三」(臺灣府、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
人間佛教之在地化實踐―論新加坡漢傳佛教的「知識化」與「組織化」
新加坡開埠初期,已有華族僧人出任閩幫總部恆山亭之住持,但其宗教任務僅僅是替來自漳州、泉州的移民富商籌募油資、管理香火和看顧義塚,並不具備傳播佛教教義之可能性。實際上,恆山亭內不僅沒供奉佛像,其主神還是新馬華人普遍信仰的福德正神,俗稱「大伯公」,左右兩側是城隍爺和註生娘娘,明顯地屬於民間信仰之神廟,足見其住持雖被冠以「和尚」之名,卻無佛教內涵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