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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佛教新史〉之三——鄭氏三代與東寧寺院
1661年,鄭成功(1624-1662)將荷蘭人逐出台灣,開始了鄭氏三代的經營,然明代以來與荷蘭人交手這並非第一次,早在鄭和(1371-1433)下西洋即有經驗。 船堅炮利的的西方殖民者覬覦與中國通商的高獲利,以巨艦大砲強行開港之心未曾稍熄,促使荷蘭人千里迢迢從巴達維亞(印尼雅加達)來到中國東南沿海尋求商機,分別在1604年及1622年占據澎湖,並於1624年攻占大員(台灣),最後1662年為鄭成功所驅逐,開啟鄭氏三代統治台灣22 年之始。
《生活唯識》第三講―「體得」唯識
我們以為,凡是語言有所指的,就有事物的真實存在。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譬如當我們說「那裡有火在燃燒」的時候,「火」這個「語言」並沒有在燃燒,說這句話的嘴唇也沒有變熱啊!由此可知,火這個「語言」和語言所指的對象是完全不一樣的。這個事實,在唯識學上叫做「名義相互客塵性」。
生活、主體、內在——中國佛教社會史研究的三個轉向
佛教作為人類文明的重要資源,依佛、法、僧三寶為核心而形成獨特的信仰、思想、制度的傳統;同時,作為宗教實體,在歷史傳播與社會演進的過程中,從而在社會、文化領域形成重要的影響與力量。因此,從「佛教整體」出發,根據「佛教」的內涵與外延,佛教研究必須從佛教、佛教與社會、佛教與文化三大層面,進行全方位、立體、綜合的探討。一、從佛教自身來說,典籍、信仰、思想、制度構成四大研究領域;二、從佛教與社會來說,政治、經濟、慈善公益、社會生活成為四大研究領域;三、從佛教與文化來說,佛教文學、藝術、建築等都是重要的研究對象。
「覺悟」與「三大轉向」——〈我對人間佛教的體認〉解讀
本文係筆者在第四屆人間佛教座談會上的發言〈全球弘揚人間佛教的優勢在哪裡?〉之續篇。星雲大師〈我對人間佛教的體認〉一文雖短,卻是年屆九旬之時,對自己一生倡導與踐行人間佛教的總攝,含蘊極豐,多言常人之不敢道。筆者經進一步研學,謹依據佛教根本義理,綜貫地加以詮釋。為使相對於佛教信眾而言的更廣大的讀者也能理解,在此之前,有必要把宗教學的基本概念如「信仰」、「自我」、「神聖性」等作一梳理。因為顯然,中文話語系統中依據星雲大師之論述,與西方主流話語系統中依據對基督教與原始宗教的研究所推衍出的一般認知之間,存在著差異。
記「北門口的師父」二、三事
從佛光盃國際籃球賽事看見三好四給的傳揚
佛光山三首
三指禪
三菩提(上)
禪詩三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