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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佛陀約會神明「2015 世界神明朝山聯誼會」觀察思考
本文通過對2015 年「世界神明朝山聯誼會」的觀察,記錄台灣佛光山與「世界各路神明」的交流與互動,進而探討星雲大師人間佛教之民間信仰思想的新發展。作者發現,聯誼會已經從「全台神佛會」演變為「世界神明朝山聯誼會」,並顯現出從「宗教」到「文化」的演變趨勢。文章認為,星雲大師在認定「人有佛性,神當然也有佛性」、肯定「有歷史可考」的民間信仰對民間有益、認定民間信仰的神明是佛教的「護法神」的基礎上,提出神佛應當團結起來「共襄盛舉」,並進而完善了他的「正信」理論,即正信的本質是自心自性,正信的態度是尊重包容和交流往來,正信的方向是追求真善美和世界和平。由此,星雲大師人間佛教思想達到了一個新高峰。
風險社會視角下佛教信仰共同體的行動機制—以佛光山人間佛教為例
研究以星雲大師和佛光山人間佛教的思想與實踐為例,討論了風險社會與佛教信仰共同體的風險回應機制。人間佛教信仰共同體的不同風險回應機制,從不同側面反饋出星雲大師的風險應對思想與實踐,其本質是人間佛教信仰共同體與佛典正信融合後之現代性的人間佛教觀念。佛教信仰共同體的風險回應機制,不僅關涉到人間佛教與現代社會的緊密連繋,更關涉到人間佛教的信仰方式、人間佛教的神聖性問題,以及人間佛教與心態秩序的內在關聯。佛性與信仰的淨化昇華即為人間佛教神聖性,其依託於佛法經典,表達於共業共修與社會實踐,落腳於踐行三好運動。人間佛教的風險回應機制,則是其中應對現代性後果與達成神聖性目標的重要保障機制。
星雲大師僧團制度建立之研究
1949 年初到臺灣的星雲大師在四處掛單的歲月中,觀察到社會大眾不只對佛教僧眾存有 清修自了、消極的形象概念之外,更發現臺灣寺院不強調制度的落實,佛教徒更不知道組織 的重要性,僧信二眾如同一盤散沙,無法達到弘法效益。為了建立正信的佛教觀念,駐錫在 宜蘭雷音寺弘法時,透過成立不同性質及不同年齡層的社團組織,將念佛會信眾以組織分層 負責帶領的方法,逐漸開展各種新穎的弘法方式,以不同面貌開啟了宜蘭地區學佛的風氣, 甚至影響了臺灣佛教的發展。然而這些革新運動以及弘揚人間佛教的理念,都是在尚未成立 僧團的情況下帶著青年及信徒所展開的弘法模式,可說星雲大師在宜蘭弘法的這段時期,已 開始逐漸勾勒佛光山僧團組織系統架構,更是落實人間佛教理念的奠基期。
青年星雲的青年六書──人間佛教正信與改革的篇章
青年時期的星雲大師,於1952 年12 月起,針對六位不同佛教知識青年面臨的問題,連續發表六封鼓勵、勸勉的信(簡稱「青年六書」)。「青年六書」以真人實事的方式,直指知識青年的問題,以及長久以來社會對佛教的誤解,傳達了佛法的正知見,與同時期的《無聲息的歌唱》在語體上雖不同,但指出佛教青年的重要與改革佛教的理念,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略論星雲大師宗教融和思想
此文闡述1)人間佛教對待宗教(基督教)的基本立場或態度,2)人間佛教對基督教的基本看法,其內容描述了(1) 基督教是「正信」的宗教 (2)基督教是天乘的佛教,從「五教同源」、「五乘佛法」(「五宗教觀」)中作了新的解釋。
有關宗教法答問
宗教信仰是跨越國界的,它具有安頓人心與促進和平的社會功能。但是,台灣擁有多元的宗教信仰體系,而且各宗教發展快速,常有假藉宗教的名義進行詐騙、脫序的事件發生;對正信的宗教團體造成莫大的傷害,也讓國家付出許多社會成本。 宗教沒有離開國家,並非法外之民;應該接受國家的法令規範,所以宗教立法是勢在必行,且為當務之急。藉由宗教法的立法,可以整合並發揮各宗教的力量,其力量之強大、影響之深遠,更甚於軍事、政治、經濟等層面。
略論星雲大師的基督教觀
星雲大師基於人間佛教表達了他的基督教觀,包括對待基督教的基本態度或基本原則,即「尊重與包容」和「宗教融和」;對基督教的基本看法,即基督教是「正信」的宗教,基督教是「歷史的」和「真理的」宗教,以及基督教是「天乘的佛教」。對基督教與人間佛教之同異比較,以及對基督教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