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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進中的中國佛教—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佛教傳入中國二千年的發展歷程中,制度的建置與沿革是一個無法忽視的內容。佛教作為一種制度性宗教,無論是教團自身建設的需要,抑或是政權的強制執行,其在制度層面的設置對整個僧團乃至社會的倫理、行為發生著普遍的作用,可以說,制度建設是教團「內修外弘」的根本保證。本文從中國佛教制度發展脈絡中,試圖尋找出適應時代,契合人群的度化之道,以及為因應因應時代之機,建立現代僧制,制定現代清規,是這一時代道風建設的一項任務。
制度建設與人間佛教信仰方式——以星雲大師人間佛教制度理論為中心
人間佛教的制度建設涉及到佛教組織的建構模式、信仰表達模式、團契模式、身分及信仰群體的認同方式,同時也決定了佛教文化的信仰表達、人際互動、團體認同、人群信任……等層面的社會化建構路徑。人間佛教「星雲模式」即是基於佛教傳統,同時也創新了傳統佛教制度,設置佛光會這一現代法人制度為人間佛教模式提供強大動力,使得叢林制度與功能在教團與社團的互動中得到了最好的延伸,既能保證僧團制度的有效性與神聖性,又最大可能的確保其有效性與神聖性,因此被諸多學者定位為「星雲模式人間佛教必將成為一代風範」,也成為中華文化、社會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
「佛教社會」與「德化政治」——以星雲大師的佛教社會思想為中心
星雲大師指出:「關於中國佛教未來要走上復興的路途,必須要積極走入人間,回歸佛陀的本懷,熱心造福社會……」,因為,「佛教的僧團本身就是一個社會」。在這個社會當中,人間佛教是其基本原則。所以,「佛陀認為一個國家政治結構的建立原則,首要條件是『數相集會,講議正事』(《中阿含經》)。佛陀留給眾生一個最可貴的僧團制度,主要是因為在僧團裡,凡事都是由多人會議決定,不會獨斷獨行,這就是民主的精神」。
「人生的佛教」與「死、鬼的佛教」——以近代江浙地區為中心
如果晚清民國以來的中國佛教經歷了所謂的衰落,那麼僧人從事商業化的經懺佛事,被時人和當代學者認為是一個重要的原因,這也是推動近代佛教改革運動的一個起點。本文希望通過利用期刊報紙、公文檔案、回憶自傳等材料對江浙地區應赴僧人的生活和應赴佛事的內容作出的歷史考察,進而分析彼時僧團、民眾和政府各方如何看待佛教的經懺應赴以及其看法是否客觀。通過史料的挖掘我們認為近代經懺佛事除了諸多弊端和反對的聲音,僧團內部還有改革、辯護的呼聲,民間亦有較大的需求,政府的管控出於多方原因態度不明、實施不力,這部份解釋了為何作為衰落標誌和眾矢之的的經懺佛事在近代較長時段都未消除,甚至還頗為流行的原因。同時也啟發我們思考在近代佛教改革的經驗和遺產上,如何正視及如法地處理佛教在喪葬等宗教儀式上的傳統。
第八屆人間佛教青年學者主題論壇「人間佛教的百年回望與反思」宜興舉行
大師與星雲大師在制度變革的努力。太虛大師主要從僧伽制度、佛寺管理條例、僧伽教育制度三方面來進行制度的變革。在僧伽制度上,太虛大師指出教制革命的中心是要改革僧眾的生活、組織制度,建立起適應時代需要的住持僧團。在佛寺管理條例上,太虛大師注重對叢林制度的整頓,使寺廟制度能更適應時代。在僧伽教育制度上,太虛大師創建了中國最早的佛學院——武昌佛學院,以及漢藏教理院,居功甚偉。星雲大師同樣從三方面對制度進行改革,一是總結戒律的基本精神,即不侵犯,認為持戒就是修行;二是適應現代社會平等主義思潮,貫徹佛教平等觀念,打破傳統束縛,建立契理契機的新制度;三是對戒條進行綜合、簡化、時代化。 最後,妙凡法師進行了簡要.....
梁漱溟與太虛的人間佛教之辯
宗教如何與社會相關?它們是對立還是和諧共處?這個問題在近代中國變得非常重要,也是宗教傳統主義者與宗教改革派的分界。中國思想家梁漱溟(1893-1988)主張佛教與社會要清楚分離,從而避免宗教淪為社會的激進批判工具。我們應先研究二十世紀上半葉中國最重要的佛教改革家―太虛大師(1890-1947)所提出的改革計畫,檢驗他的傳統主義立場,之後,我們將研究一場辯論;這場辯論一方是梁漱溟(1893-1988),另一方則是太虛大師、其徒印順法師(1906-2005)和僧團。梁漱溟將佛教視為一種純粹出世的宗教,反對利用佛教來解決社會問題,他反而提倡儒家思想,將它當作一種可以更有效達成佛教最終出世目標的善巧方便。
神祕帷幕的剝離與人間佛國的踐行——讀星雲大師《人間佛教回歸佛陀本懷》之感
眾所周知,星雲大師對佛教之貢獻是不言而喻的。早在2015 年程恭讓先生就撰寫了一篇〈星雲大師對佛教的十大貢獻〉,從「系統地建構人間佛教思想理論體系」、「深廣地推進人間佛教實踐層面的建設事業」、「創建高素質與規模化的人間佛教僧團」、「成功實現佛教現代化的重大轉型」、「推進佛教國際版圖的大幅拓展」等十個面向進行了全面闡述。而本文只想就星雲大師的《人間佛教回歸佛陀本懷》大作,談談自己的心得與感受。
星雲大師僧團制度建立之研究
1949 年初到臺灣的星雲大師在四處掛單的歲月中,觀察到社會大眾不只對佛教僧眾存有 清修自了、消極的形象概念之外,更發現臺灣寺院不強調制度的落實,佛教徒更不知道組織 的重要性,僧信二眾如同一盤散沙,無法達到弘法效益。為了建立正信的佛教觀念,駐錫在 宜蘭雷音寺弘法時,透過成立不同性質及不同年齡層的社團組織,將念佛會信眾以組織分層 負責帶領的方法,逐漸開展各種新穎的弘法方式,以不同面貌開啟了宜蘭地區學佛的風氣, 甚至影響了臺灣佛教的發展。然而這些革新運動以及弘揚人間佛教的理念,都是在尚未成立 僧團的情況下帶著青年及信徒所展開的弘法模式,可說星雲大師在宜蘭弘法的這段時期,已 開始逐漸勾勒佛光山僧團組織系統架構,更是落實人間佛教理念的奠基期。
佛光山僧伽教育之研究
「佛教」即是佛陀對眾生的教育,其建立僧團、遊化四方,都是為了教導眾 生,令其契入真理而得度。東傳後,僧侶譯經講說、弘揚佛法,寺院叢林隨之而 起,八大宗派亦逐之成形。佛教至此發展蓬勃,建寺安僧、興學辦道、培育僧才, 深深地影響中華文化的內涵與發展。隋唐之後,中國佛教歷經多番波折,逐漸成 為世人眼中消極的、往生的佛教,榮景不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