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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劃時代的佛門清規
人間佛教制度研究 ——以《僧事百講.叢林制度》為中心
所謂「馬祖創叢林,百丈立清規」,歷史上無數的古德先賢為僧團的和合共修,立下了條約規矩,使得萬古傳燈,禪法相續。佛光山自開山以來,依此安僧辦道,不違傳統佛制,且因應時代的變遷,形勢的轉換,繼承制度,改進規約。星雲大師為佛光山這個現代叢林僧團重新建構組織章程,訂定各種規約,形成了融合傳統與現代的「佛光山清規」。本文以《僧事百講.叢林制度》為中心,來探討佛光山的人間佛教制度建設。
行進中的中國佛教—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佛教傳入中國二千年的發展歷程中,制度的建置與沿革是一個無法忽視的內容。佛教作為一種制度性宗教,無論是教團自身建設的需要,抑或是政權的強制執行,其在制度層面的設置對整個僧團乃至社會的倫理、行為發生著普遍的作用,可以說,制度建設是教團「內修外弘」的根本保證。本文從中國佛教制度發展脈絡中,試圖尋找出適應時代,契合人群的度化之道,以及為因應因應時代之機,建立現代僧制,制定現代清規,是這一時代道風建設的一項任務。
「人間佛教」的語言學向度
都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語言乃文化之結晶」,這個一點都不假。就「語言乃文化之結晶」而言,佛教傳入中國後,佛教文化對中國語言—也就是漢語—的深刻影響,就是其中最好的例證。中國佛教協會已故會長趙樸初先生(一九○七—二○○○)曾說:「現在許多人雖然否定佛教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可是他一張嘴說話其實就包含著佛教成分。語言是一種最普通最直接的文化吧!我們日常流行的許多用語,如世界、如實、實際、平等、現行、剎那、清規戒律、相對、絕對等等都來自佛教語彙。如果真要徹底摒棄佛教文化的話,恐怕他們連話都說不周全了。」
由戒行談人間佛教理念實踐推廣的建議
《華嚴經》提到:「戒為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戒律是佛法的根本,持戒是修行一切善法的基礎,也是修行的根本,也因此有﹁戒住而法住﹂之說。在佛教的戒律有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沙彌十戒,乃至在眾信眾有五戒等之清規。
論佛光山清規的特色及其時代意義
就當前人間佛教理論建構與實踐展開的佛教取得的發展,星雲大師及其開創的佛光山教團所發揮的巨大作用,係世界之所共睹。本文從「組織和制度」的角度,研究僧團與清規的關係,就佛光山清規的歷史源流問題,筆者在清規發展的脈絡底下,旨在說明清規的編撰是佛教因應時代的呼喚所做出的反應,它深植於特定的社會、文化等歷史條件中,目的在解決特定的問題;佛光山清規的產生,一方面來源於星雲大師各個時期的人間佛教實踐,並貫穿在半個世紀以來佛光山教團横、縱發展全過程,其編撰形式和內容與過去的清規存在較大的差異,而特色主要體現在規範對象、核心價值和目標設定上,體現了清規的時代性格。佛光山清規本身所具有的特點,也反映了以星雲大師為首的佛光山教團,在探索人間佛教發展過程中所進行的開拓性嘗試,對於探索佛教的未來和發展,扮演獨特的角色,並發揮出重要作用。
《佛光山清規》的歷史價值與時代意義
漢傳佛教能夠綿延千年而不衰,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漢傳佛教能夠在社會變遷過程中與時俱進,不斷地進行自我革新與發展。佛教作為一個龐大而鬆散的社會文化組織,是由成千上萬座佛教寺院、精舍和居士林等各種組織共同構成,如果沒有一套合理完善的組織管理制度,各種佛教組織能夠持續運行則是無法想像的,或者說是不可能的。因此,對於佛教而言,管理制度是佛教組織存續和運行的前提,也是佛教文化得以存續和發展的基本保障。「清規戒律」就是中國漢傳佛教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套組織管理制度。
佛教叢林語言規範
語言是一種藝術,運用得體,則人際關係和諧,人生旅途平順多采;表達不當,則容易引起誤會和紛爭,傷人又不利己。其實,中國原為禮義之邦,在三綱五常的倫理規範之下,長幼有序,應對進退亦不乖舛。不過,隨著時代的遞變,在民主自由的浪潮下,許多人已不太會「說話」,常常率性脫口而出,其無視場合,不懂分寸,粗氣魯莽之語言表達,常令人咋舌!所以說:「縱然周知天下事,不知進退,總是愚人。」 佛教僧團有著獨特的組織和制度,傳入中國之後,東晉道安大師制定了中國佛教第一部僧制,也是清規的《僧尼軌範》,到了唐代又有百丈創立《百丈清規》,於是叢林便有了在日常生活、修持、行事準則,與語言表達上,可茲依循的禮儀規範。
叢林制度與禪宗教育
叢林清規源自佛陀親訂的律儀制度,是佛教僧團制度的根本. 百丈懷海禪師創立禪宗叢林,制度清規; 晚唐以後隨著禪宗風行天下,自此不問宗派,凡是寺院為調和大眾,安定秩序,無不實行叢林制度. 於是百丈所定清規,成中國佛教通行規範; 百丈清規不惟保持佛教傳統制度,並具傳統教育精神,建立起崇尚六和合,師道尊嚴的新社會規範. 禪的教育乃是高雅,神秘,絕不是言語所能詮示,故無言無說是禪的根本法,因此禪必需親身去體驗,才能體會到真滋味. 故禪門大德啟迪學者時,常以離言掃相的機鋒來彰顯自己心靈上所印證的絕對境界,破除學者意識上的分別知見. 百丈清規以身教為主,一切佛事都以身作則,不惟做到解行並進,並以力行為重,故其教育精神與禪宗教育實為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