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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漢傳佛教中菩薩戒與毗奈耶的相容性——兩岸比較研究(上)
菩薩思想自中世紀以來就穩步發展,成為漢傳大乘佛教的主要特徵。承襲大乘佛教傳統的比丘和比丘尼在三壇大戒戒會中也會受持菩薩戒;換言之,兼受菩薩戒與比丘/比丘尼戒兩種律儀,是大乘佛教出家僧人的顯著特徵。這一情況延伸出值得探討的議題:在台灣和中國大陸當前的社會文化背景下,中國僧侶對於菩薩戒的認知、理念及其相關實踐為何?雖然這兩個地區根源於相同的漢傳佛教傳統,修行、實踐方式等仍有些許不同。再者,這項長期、跨兩岸的比較研究,也揭示佛教戒律與菩薩思想之間潛在的矛盾與衝突。
當代漢傳佛教中菩薩戒與毗奈耶的相容性——兩岸比較研究(下)
菩薩思想自中世紀以來就穩步發展,成為漢傳大乘佛教的主要特徵。承襲大乘佛教傳統的比丘和比丘尼在三壇大戒戒會中也會受持菩薩戒;換言之,兼受菩薩戒與比丘/比丘尼戒兩種律儀,是大乘佛教出家僧人的顯著特徵。這一情況延伸出值得探討的議題:在台灣和中國大陸當前的社會文化背景下,中國僧侶對於菩薩戒的認知、理念及其相關實踐為何?雖然這兩個地區根源於相同的漢傳佛教傳統,修行、實踐方式等仍有些許不同。再者,這項長期、跨兩岸的比較研究,也揭示佛教戒律與菩薩思想之間潛在的矛盾與衝突。
新時代的新倫理——星雲大師的「十要十不要」
人間佛教的主旨是「佛說的、人要的、淨化的、善美的」。如何契理契機,攝受大眾,將佛法的正知正見傳達到社會人群之中,使他們在品質層面有所提升,心靈層面有所淨化,日常行事有所遵守,生活倫理有所敬畏,這成為當代宗教家思考的焦點問題。星雲大師的《貧僧有話要說》一書,延續了以往佛教人間性的主題,以及平和親切的敘事風格,用最簡潔通俗的文字,表達著對當代社會倫理走向的人文關懷。大師在書中列出許多欄目來闡述人間佛教的主張,第三十說為「我訂定佛教新戒條」,集中闡述對戒律現代化的思考,「十要十不要」的新戒條,是大師「護教安眾」的創新。這樣的「新戒條」打破了僧信界限,融合了世俗倫理與出世戒法,人人都能守法持戒,世界就會消除人我區別,以同理心來建構人類命運共同體。這就是「人間佛教」的使命,這就是「佛光新戒條」的普世意義,這就是佛陀一代時教為未來人類帶來的一道光明。
從《貧僧有話要說》看人間佛教之金錢觀
《貧僧有話要說》一書系統呈現星雲大師對金錢的看法,這是對佛教金錢觀的繼承與最新發展;星雲大師直承佛陀本懷,繼承「佛說的」,也提倡人間佛教之「人間性」一面,即「人要的」。星雲大師鼓勵在家眾賺取淨財,從事正當的佛教事業,但要德財兼備;對於出家眾,對於佛光山,可以從事非營利佛教事業,但儲道不儲財。星雲大師金錢觀更加圓融,且對佛教事業與市場經濟關係都有所指導。未來佛教界要合理開發金錢來源,要謹防金錢對人心的吞噬,注重佛教戒律對金錢的管制,在財產分配和財務上要更加公平公開。星雲大師在金錢觀上仰承佛陀,並以「人本位」為主體的思想,也是星雲大師人間佛教豐富內容的具體體現。
「大乘」觀念的嬗變與人間佛教的圓融特質
大乘佛教,一般認為是隨著《般若經》等大乘經典的出現而興起的思潮,時間在公元前後。在古代印度,大乘與被貶為小乘的阿毗達磨佛教之間,在教義面上雖然界限分明,但在教團生活中,信奉和研習大乘經論者,同樣信奉原始佛教以來的佛教戒律,與部派佛教信奉者一起生活,並不存在獨立的大乘佛教僧團。
人間佛教需要自己的戒律規範——星雲大師〈我訂定佛教新戒條〉讀後
原始佛教時期,佛陀已經為其所制戒律預留了在地化適應的彈性,可以根據不同時地環境加以開遮。佛制戒律傳入中土以後,從「五部律」的並用到《四分律》的獨重,再從道安所制《僧尼規範》到百丈所制《叢林清規》,中土佛教已經根據具體時地環境做了選擇與創制。人間佛教是適應公民社會展開的佛教形態,需要根據佛制戒律的基本精神創制屬於自己的戒律規範,方可適應社會形態與佛教形態的雙重轉變。星雲大師創制的人間佛教戒律規範,應可成為人間佛教戒律規範創制的法則。其普遍性、簡略性以及不侵犯自由、相互尊重、多元包容、平實親切是星雲大師創制人間佛教戒律規範給出的有益啟示。
梁武帝變革佛教戒律新探
從漢代到清代,歷代帝王中與佛教因緣最深廣者莫過於梁武帝(464-549)。與此相適應,學術界在研究梁武帝與佛教的關係方面推出的各類成果也十分豐富,討論的問題也多種多樣。然而,聯繫佛教戒律中國化進程中遇到的基本問題探討梁武帝變革戒律的方式、途徑與作用,進而揭示梁武帝在變革戒律過程中所秉承的 中華傳統文化精神、所堅持的佛教基本信仰和所追求的政教關係模式,在學術界基本還沒有展開。本文希望在這些方面提出一些認識和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