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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佛教新史〉之七——清代改明鄭園邸為官寺及其倡建人物
清代寺廟分官寺、民廟與會館三類,官方審定通過後准予建設,清代治台初期最有名的三座官建寺院皆與鄭氏三代政權有關,依創建時間序分別為法華寺(原明末遺臣李茂春宅)、大天后宮(原寧靖王朱術桂宅邸)、海會寺(原鄭經北園別館)。 這三座原為官宦宅邸而被改為寺院,自然與鄭氏政權息息相關,清廷為消彌臺民懷思前朝之治理,特於治台初期將這三座宅邸改為道場。有清一代由官方主導建寺者多不勝數。
〈台灣佛教新史〉之十五——殖民時期本土教團的崛起(三)
本節來談談台南開元寺派崛起的經過。台南海會寺(即今開元寺)建於康熙二十九年(1690),是在北園別館基礎上修建的「官寺」之一。 從最初延聘泉州僧志中禪師及其弟子起,開元寺傳承迄今不輟。但是,約在乾隆末年、嘉慶初年時,其法派卻從最初的曹洞宗轉為臨濟宗,可見其法派並沒有一貫。日本殖民統治之初,其門下僧侶到鼓山湧泉寺受戒,雖也受法臨濟,但與清代之臨濟宗派屬不同支系。
心不念而佛不作,佛不稱而心不顯——續法《楞嚴經勢至念佛圓通章疏鈔》對「是心作佛」的修持詮釋
續法為清代華嚴宗的中興教主,他有關念佛思想之著述甚多,其中《楞嚴經勢至念佛圓通章疏鈔》為歷代註疏《楞嚴經勢至念佛圓通章》篇幅最長的著作,其重要性在於以華嚴思想詮釋彌陀念佛法門。續法以華嚴思想闡述彌陀淨土法門,尤其以華嚴思想貫攝持名念佛要義,並以華嚴五教判來判攝念佛法門通於「終、頓、圓」三教。本文主要討論續法在《楞嚴經勢至念佛圓通章疏鈔》開首的〈疏〉文所言「是心作佛,心不念而佛不作;即佛顯心,佛不稱而心不顯」,以及此〈疏〉文之下的〈鈔〉文,作出詮釋。研究顯示,續法對於「是心作佛」的修持詮釋,乃以「持名念佛」為下手處,進而體證念佛三昧。華嚴思想的屬性,屬於如來藏的佛性系統,因而,續法亦強調「若欲作佛,須當念心」,以及「若欲顯心,須當念佛」的方法,作為詮釋進路,勸誡眾生念佛,不斷行持。可見,續法以華嚴「理體」、「事修」二者無間的圓融思想,來詮解彌陀法門。
明代佛教中的《起信論》
《大乘起信論》在明代受到重視,與明代華嚴宗的某種程度的復興有一定關聯。據清代乾隆年間的弘方所著《賢首宗乘》的記載,明朝末年至清初,最活躍的華嚴宗派別是雪浪洪恩一系的活動。雪浪洪恩(1545-1608),同憨山德清一樣,在南京的大報恩寺講授華嚴教理和唯識學,培養了眾多的弟子。當時的文化界領袖錢謙益在提到當時雪浪系的盛況時云「賢首宗派,得法弟子數百人,依法傳教者數千人。無論南北,不復有宗派如此者」。明末華嚴宗的盛況,由此可見一斑。按照《賢首宗乘》的說法,雪浪洪恩門下有巢松慧浸(1566-1621)、一雨通潤(1565-1624)、高原明昱等,之後則是蒼雪讀徹(1586-1656)、汰如明河(1588-1640)等。雖然《賢首宗乘》的記載,具有明顯的宗派意識,不能當成信史來看,但它至少反映了雪浪一系在明末清初的佛教界確實流傳較廣的事實。
略論《玉琳國師》中的佛教故事——兼談人間佛教思想
《玉琳國師》是星雲大師創作的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小說。這部作品根據清代玉林通琇國師(1614-1675)的生平行誼而創作,敘述玉琳傳奇的人生故事。該小說創作於上世紀五○年代人間佛教弘法開拓時期,與星雲大師的散文、詩詞、議論文等其他創作一樣,對於星雲大師人間佛教思想的闡釋與傳播有重要的意義。由於小說這一文體的特殊性,《玉琳國師》在星雲大師諸多創作中有其特殊的地位,但目前這一作品尚未引起學界的足夠重視,相關研究較為冷清。
八張清代古書契與大樹的人文串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