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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佛教新史〉之二十二─皇民化與「寺廟整理運動」
日本帝國正式在台灣實施真正民眾組織化、「皇民化」政策,是在1931 年滿州事變(「九一八事變」)以後,依照時間序,分別是1932 年指導部落(村里),以及臺中州部落振興會的結成;1934 年的「臺灣社會教化協議會」,促進了部落振興運動;11935年以改善「陋習」為名、打破舊慣信仰的運動開始,隨著戰爭氣氛漸高,誕生「皇民奉公會」,在「皇民化運動」的名義下,進行台灣住民諸習慣日本化的運動。
〈台灣佛教新史〉之六——清代寺廟經濟來源與僧侶道糧
清代台灣寺廟的種類繁多,經營與管理方式也多所不同,就日本人來台初期所進行舊慣調查的分類,大致上將寺廟宮壇分為官設與民設兩類。清代官廟、民廟皆為祭祀崇拜所在,而會館如泉州會館、廣東會館、汀州會館雖為商人貿易住宿之所,但也兼具祭祀崇拜功能。
〈台灣佛教新史〉之九——日本殖民之初的台灣佛教
清光緒二十年(1894),中日發生甲午戰爭,清廷大敗,1895年簽訂《馬關條約》,把台灣割讓給日本。然台民不服,紛紛組織抗日義軍周旋,日本出動包括近衛師團在內超過二個師的兵力4萬餘人。
〈台灣佛教新史〉之五——清初臺灣府天后宮與海會寺僧侶
康熙二十二年(1683)「歲癸亥,余恭承天討;澎湖一戰,偽軍全沒,勢逼請降」,8月,施琅大軍登陸鹿耳門「赤崁泊艦,整旅登岸受降,市不易肆,雞犬不驚」,施琅下令大軍登陸主要目的是「平定安集」,「納款而後,臺人即吾人」,「有犯民間一絲一枲者,法無赦」,因此「亂行,民不知兵」,鄭克塽(1670-1717)被遣入京,施琅「散其難民盡歸故里,各偽官兵載入內地安插」,並置「置郡一、縣三」(臺灣府、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
〈台灣佛教新史〉之八——清代來自黃檗山僧侶
明清兩代從福建移居來台的先民,以漳、泉人士最多,即俗稱的閩南人,而閩南地區乃是指泉州、漳州、廈門而言。然佛教宗派傳入台灣,並非以閩南地區為要宗。例如在晚清逐漸成為影響台灣佛教主流的鼓山湧泉寺屬閩東地區,講福州話,而來自普陀山的則屬浙江的臨濟宗法派。
〈台灣佛教新史〉之二——鄭成功與佛教淵源
漢人大規模移民台灣,以鄭成功(1624-1662)驅逐荷蘭人入台為始。鄭成功初名森,字大木,福建南安人。成功之父鄭芝龍(1604-1661)原是海盜,後為明朝、荷蘭買辦,而鄭芝龍「十八芝」武裝海商集團成員之一的劉香(? -1635),為佛郎機(西班牙、葡萄牙)買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