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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真義.生命導航
打開經典,常常會讀到這段話:「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2500 多年前,偉大的佛陀在菩提樹下悟道,而後沿著恆河兩岸遊走,法音宣流,震悟大千。遙遙天竺,煙霞渺渺,從來都是中國人心中的西天佛國;泱泱中土,疆域浩浩,那是印度人眼裡的盛世大唐。絲綢之路,打開了中印文明的交流大門;法流東土,華夏蒙受了佛法的滋潤。如今的我們失卻了佛陀宣教時的因緣,錯過了八宗並弘的輝煌大唐。那爛陀盛況難再,唐玄奘亦成追憶的夢影。我們還能聆聽佛的聲音嗎?我們還能撫摸法的脈搏嗎?
從佛教因果論分析星雲大師對死刑的看法
死刑存廢問題是現代社會爭論較多的一個社會問題,即使佛教內部對死刑的看法也往往大相逕庭。本文從佛教因果論考察分析星雲大師關於死刑的看法,星雲大師明確主張廢除死刑在佛教因果法則上是無法成立的,如是因招感如是果,造因不受果是不對的,身為佛教徒可以希望儘量減少死刑,改用其他方式來代替死刑,但不主張廢除死刑。對於一些罪大惡極之人,不能廢除死刑,對殺人犯執行死刑並未違背不殺生戒,這恰恰是其應承擔的惡報或者現世報。從生命權是最高的人權角度來說,剝奪他人的生命權必然以讓渡自身生命權為代價。不能以慈悲為藉口廢除死刑,慈悲應該是對所有人的慈悲。死刑不是復仇,關鍵是有無「殺心」。總之,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是符合佛教因果論的。
從般若、方便融和的佛法義理學視角看星雲大師對佛法實踐理性的特殊貢獻
星雲大師個人生命所彰顯出來的這種重視般若、方便辯證融和的獨特義理精神,星雲大師人間佛教所弘揚的這種般若、方便並重的智慧特質,其核心部分可以說正是對於佛法實踐理性的特殊、重要的貢獻,並重新開啟佛法理論理性與佛法實踐理性新動態平衡的一種可能。
真如佛性—星雲大師開示的「生命權利」
原始佛教的業報思想
業報思想早已發生於印度民間,但於《阿□婆吠陀》時期始有文字記載,此為佛教業報思想之端緒. 至梵書時代,則有善惡行為是引發善惡果報的認識. 到奧義書時期則採梵書時的思想原型,以輪迴思想為基礎,而成立了較合倫理道德,哲學理論的業報論。 原始佛教的業報思想,是佛陀採奧義書時期的業報說,並融合緣起法則所提倡的. 其與外道不同的特徵,就在它是站在無我論的立場,主張無一固定的靈魂受報輪迴,認為業力並不是一種依附於固定的靈魂,而是生命繼起的營造力 ; 並認為有一變化無常的心 (意識) 為業之所憑依,認為心執造業引後有故而輪迴受報. 最後提到,在十二緣起系列中 ,「行緣識」是表示了業與心的關係,但在原始經典中,對於十二緣起支的解釋尚且沒具體的說明,此則給于部派佛教留下了一大課題。
佛教的生命學
《大乘起信論》說,我們的心有「體大」、「相大」、「用大」,這個心,其大無比。心的「體大」,大如虛空,甚至比虛空還要大,所以佛經裡說「心包太虛」、「量周沙界」。一個人如果有容納宇宙虛空的心量,必定能做大事。心的「體大」就是生命,如果萬物沒有生命,就沒有作用了。心除了體大之外,還有相大,心的「相大」就是生死,是生命的階段性變化。而心的「用大」,就是生活。我們活在世間上,有所謂的「三界唯心,萬法唯識」,這都是心的種種作用。 生命是人間的體,生死是人間的相,生活是人間的用,體、相、用要俱全,這是佛教對人間的一個看法。本文即以「體大的生命」為題,進行論述。
佛教與花的因緣
花,和宇宙人生有著密切的關係。因為各種花的綻放,姹紫嫣紅、芬香馥郁,而粧點成繽紛美麗的世界。在我們的生活裡,花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新春佳節、開會宴客,擺上一盆花,頓覺滿室芬芳、生氣盎然;開幕祝賀、生日送禮、迎接親友、探望病患等各種場合,花也是最能表達情意的饋贈禮物。 所謂「平常一樣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花以它的嬌麗、芬芳、清淨,豐富了大自然與人類的精神生命。
【真如佛性―星雲大師開示的「生命權利」】
線上閱讀 華東師範大學李向平教授提到,如何啟動人性內在的生命權利,首先必在於生命的覺悟,而星雲大師無疑是生權的最佳推動者。 影片點閱:https://youtu.be/nmXXBJoDx_s 全文詳閱:https://lurl.cc/YjWOYI 【真如佛性―星雲大師開示的「生命權利」】 佛光山人間佛教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