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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佛教因果論分析星雲大師對死刑的看法

作者
曾麗娜
單位職稱
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邏輯學專業博士生
編者
妙凡、李利安總主編
摘要
死刑存廢問題是現代社會爭論較多的一個社會問題,即使佛教內部對死刑的看法也往往大相逕庭。本文從佛教因果論考察分析星雲大師關於死刑的看法,星雲大師明確主張廢除死刑在佛教因果法則上是無法成立的,如是因招感如是果,造因不受果是不對的,身為佛教徒可以希望儘量減少死刑,改用其他方式來代替死刑,但不主張廢除死刑。對於一些罪大惡極之人,不能廢除死刑,對殺人犯執行死刑並未違背不殺生戒,這恰恰是其應承擔的惡報或者現世報。從生命權是最高的人權角度來說,剝奪他人的生命權必然以讓渡自身生命權為代價。不能以慈悲為藉口廢除死刑,慈悲應該是對所有人的慈悲。死刑不是復仇,關鍵是有無「殺心」。總之,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是符合佛教因果論的。
引文
曾麗娜:〈從佛教因果論分析星雲大師對死刑的看法〉,收入妙凡、李利安總主編:《2022人間佛教青年寫作論文集》,高雄:佛光文化,2023年 10月,頁30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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