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檢索
人間佛教和中國佛教的未來
佛教傳入中國,佛典開始得到翻譯和流傳,始於二世紀後漢桓帝時代。自此以後,在王朝的興亡盛衰以及各朝各代治世的背景下,譯經僧陸續從印度、西域來到中國;其中也有從中國前往西域、印度求法的僧侶,他們擔負起譯經僧的角色,並在回國後開始弘揚佛教,佛教因此逐漸在中國社會產生廣泛且深遠的影響。在這一過程中,為了適應時代的變化,佛教吸收了中國固有的思想及信仰,呈現出了與印度佛教不同的風貌。因此,這種已成為中國化且延續至今的佛教,我們總稱為中國佛教(Chinese Buddhism)。
人間佛教制度研究 ——以《僧事百講.叢林制度》為中心
所謂「馬祖創叢林,百丈立清規」,歷史上無數的古德先賢為僧團的和合共修,立下了條約規矩,使得萬古傳燈,禪法相續。佛光山自開山以來,依此安僧辦道,不違傳統佛制,且因應時代的變遷,形勢的轉換,繼承制度,改進規約。星雲大師為佛光山這個現代叢林僧團重新建構組織章程,訂定各種規約,形成了融合傳統與現代的「佛光山清規」。本文以《僧事百講.叢林制度》為中心,來探討佛光山的人間佛教制度建設。
人間佛教制度研究 —以《僧事百講.道場行事》為中心
「僧伽制度是佛教的核心制度,然而,它並不是佛陀所發明的,眾所周知,佛教的僧伽制度起源於佛教興起前的古印度宗教運動。當佛陀成為一個托缽的修道者時,托缽的族群早就已經存在了」。「出家」或「出離」是這個團體的根本特徵。出家所摒棄的不僅是家庭生活,還有一切的社會經驗與制度體系。佛教興起後完全繼承這一傳統,從「在家到無家」,奉行這一生活儀式的人組成遊方的修行團體。他們乞食為生,居無定所,過著少欲知足的生活。
論星雲大師對中國佛教的卓越貢獻
星雲大師,是當今佛教界當之無愧的高僧大德,是中國佛教界的榮耀。他所創建的佛光山事業,把中國佛教帶到了世界各地,把中國文化饋贈給世界人民。大師的佛法,是傳統與現代的結合,是佛法智慧與現實生活的結合,是禪宗在當代社會的新發展。我把大師對當代中國佛教的貢獻概括為:一個核心、五大方面、四個亮點。
論師的時代—對僧傳中六朝義學論師的分析
人間佛教和中國佛教的未來
佛教傳入中國,佛典開始得到翻譯和流傳,始於西元二世紀後漢桓帝時代。自此以後,在王朝的興亡盛衰以及各朝各代治世的背景下,譯經僧陸續從印度、西域來到中國;其中也有從中國前往西域、印度求法的僧侶,他們擔負起譯經僧的角色,並在回國後開始弘揚佛教,佛教因此逐漸在中國社會產生廣泛且深遠的影響。在這一過程中,為了適應時代的變化,佛教吸收了中國固有的思想及信仰,呈現出了與印度佛教不同的風貌。因此,這種已成為中國化且延續至今的佛教,我們總稱為中國佛教 (Chinese Buddhism)。
人間佛教制度研究——以《僧事百講.集會共修》為中心
《僧事百講》作為近代中國叢林制度的百科全書,其內容分為六大類:制度管理、禮儀常識、僧侶完成、各種修持、弘法利生、佛門飲食。具體以《叢林制度》、《出家戒法》、《道場行事》、《集會共修》、《組織管理》、《佛教推廣》六冊呈現。其中《集會共修》所討論的正是佛門團體的修持類型與弘化方式。本文將以《僧事百講・集會共修》為中心,梳理一條中國佛教制度的演進之路,為日後中國佛教的運行發展作一借鑑。
行進中的中國佛教—以制度建設為中心
佛教傳入中國二千年的發展歷程中,制度的建置與沿革是一個無法忽視的內容。佛教作為一種制度性宗教,無論是教團自身建設的需要,抑或是政權的強制執行,其在制度層面的設置對整個僧團乃至社會的倫理、行為發生著普遍的作用,可以說,制度建設是教團「內修外弘」的根本保證。本文從中國佛教制度發展脈絡中,試圖尋找出適應時代,契合人群的度化之道,以及為因應因應時代之機,建立現代僧制,制定現代清規,是這一時代道風建設的一項任務。
中國佛教階段性的發展芻議
佛教發源於印度,經過二千五百餘年的流傳,到了現在廿一世紀,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宗教之一。當十三世紀之後,佛教在印度因「印回之爭」而同時遭受兩教的排斥,致使佛教在印度沒落。所幸早在西元前二四九年,阿育王派遣了上千名高僧,包括他的太子摩哂陀與公主僧伽蜜多,分南、北往國外傳播佛法(見《善見律毘婆沙》)。其中,南傳佛教一直囿限於南亞諸小國,而北傳佛教自從傳到中國以後,由於漢魏東晉南北朝時代的譯經,以及隋唐的八宗成立,大放光彩,影響最為深遠。進而中國佛教傳入日本、韓國、越南,乃至西方國家; 漢傳佛教在佛教史上,對全世界一直扮演著承先啟後的重要地位。
天臺宗是否為中國人最早建立的佛教宗派
一般以為天台宗是中國僧侶最早建立的宗派,但嚴格說來,天台宗一詞的提出始自湛然法師,距離智顗禪師已有百年之久了,所以天台宗是否是中國人最早建立的宗派實可再討 論。 在天台宗的燈統中,於唐代有所謂九祖說,這是由智顗至湛然為主;於宋代始出現十七祖說,這是由湛然至四明知禮為一系,此後,燈統說始告確定。然而,燈統說的提出實受禪宗燈統觀念的剌激所致,因為智顗禪師之時並未有建立宗派的觀念,也未指定傳法弟子,智顗之後,教門中衰,習天台者有漸漸流入南方禪門的情形,至荊溪湛然禪師之時,號稱中興天台教門,然此時南北教門並立,禪宗燈統之說甚為流行,湛然門下受此影響,由湛然往上溯,遂有所謂天台九祖之說,但湛然卒後,不久就碰上會昌法難,天台教門勢力為之中挫不振,直至宋代四明知禮之時,始復振天台之學,並與禪宗抗衡,因知禮之故,由知禮往上溯,天台十七祖說始告確立。 由天台燈統說的成立過程可知,天台之學雖創興於智顗禪師之時,但宗派的提出卻是到了荊溪湛然之時,而到了宋代之時,天台宗的地位始告穩定,由此看來,雖然智顗禪師活動時間早於賢首法藏及慈恩窺基,但要以此論證天台宗是中國人最先建立的宗派,實有待商榷。 由天台燈統說的成立過程也可得知,教門之興衰在於有無人才,天台教門若非在中唐有湛然禪師、在北宋初有四明知禮法師,則天台教門恐亦將如三論宗或慈恩宗般曇花一現,或則融入禪宗亦未可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