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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重塑——從《畫說十大弟子》談佛教生命教育的當代實踐
本文試從佛光文化出版的《畫說十大弟子》改編僧傳著手,探究如何透過改編重塑聖者的當代形象,並以此建構當代佛教生命教育的實踐範示。 透過視覺的圖象符號分析,認為此書運用不同媒介系統的結合形塑聖者形象為其改編特色,而運用照片、圖畫等不同媒介系統所再現聖者形象的內涵,一是以佛教照片的事實引用,協助讀者在其自身的文化脈絡下感知符號的意義;二是運用圖畫語彙翻譯並重顯抽象的佛教觀念。而對於佛教生命教育的實踐範示,則分從二部分探討。一是在文字與圖象的交互指涉中,探究生命意義空缺如何由讀者填補,並在填補中開展自身生命的意義。另外,則從讀者接受及詮釋的理解中,探究適應讀者接受而建構的生命教育範示,其內涵有三:一是慧命承襲的共同典範。二是教育的學習模範。三是建構學佛者的聖者典型。
佛教經典詮釋的現代意義與生命教育義涵
本文主要從關懷生命的角度切入,省思如何藉由較能為現代人所接受的方式詮釋佛教經典,如探究《阿含經》的「如實正觀」、「所作已作、不受後有」對離苦得樂、超脫生死輪迴有何助益?如何了悟《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的「照見五蘊皆空」,而確實「度一切苦厄」?如何透過《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說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令身心安住而無執、無著?如何讀解行證《維摩詰經》,才能如實地除病不除法?善財童子五十三參,引導一切眾生證成《大方廣佛華嚴經》所展現之清淨佛法界的具體修證方法又為何?如何依循《妙法蓮華經》而悟入佛的知見?而《六祖壇經》中六祖惠能最膾炙人心的「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又對現代身心飽受煎熬的眾生有何啟發與引導?具體而言,本文藉由開展佛教經典詮釋的現代意義,乃至具體論析佛教經典中所可能蘊含的生命教育意涵,以期佛教經典更易於為社會大眾所接受,並藉由佛教經典之詮解與實踐,進而對實存之生命有所助益。
唯識法門與心理健康─唯識派心理學的時代意義
唯識學可說是一門佛教心理學,多年來我參研佛法,在實際修持和觀察研究中,發現唯識學不但是學佛的重要法門,同時也是現代人提升生活適應能力,維護心理健康,培養良好 精神生活的有效指引,所以我把唯識法門稱為唯識派心理學。把它的涵義解釋出來,與現代心理學銜接,讓更多人能使用它,以增進生活的幸福,並對生命的意義有所了解。
以星雲大師的「助念觀」看生命關懷
本文研究佛教的「助念觀」,許多研究對於「助念」之於生者的幫助並未進行深入探討,是以本文嘗試從佛法為人所需、為人間所設出發,探討星雲大師助念觀的核心的精神。論文以星雲大師《僧事百講》為主要依據,並參照相關論著。從念佛法門切入,分析星雲大師的助念觀內涵,是全面性地從日常生活中提起正見,並及於一切眾生的「生亡兩利」功德。此外,通過人間佛教助念觀的實踐,進行其對生命關懷的觀察,得出人間佛教助念觀的積極意義。
「無我」才能「有我」—星雲大師責任倫理思想研究
在當代社會中人們的生活呈現出碎片化特徵,傳統的道德生命意義被解構了。同時,個人從各種共同體中脫離出來,自我成為生活世界的中心, 須為自己的生命意義承擔起責任。因此,關於責任的倫理就能作為道德生命意義重建的基點,中華優秀傳統則能為這一重建重任提供豐富的文化資源。而作為佛教現代化最新理論成果的星雲大師人間佛教,其責任思想與實踐,不僅呈現自利出世和利他入世的責任倫理特徵,而且在實際實踐過程中以責任共同體的形式分享責任並形成責任紐帶。人們既可以在人間佛教的責任實踐中增進德性,又能在德性提升中體悟「無我」,在「無我」中展現「自我」,從而在人間超越出有限的生命意義。
佛教動物倫理論析―兼論星雲大師的動物保護思想
佛教動物倫理有著豐富的內涵與外延。它以緣起整體、業報輪迴、諸法無我為哲學根基,展現出平等、慈悲、包容的德性精神,並在嚴格自律的基礎上積極開展一系列護生實踐,呼籲大眾擇取戒殺、節欲、素食等綠色生活方式。在社會各界紛紛宣導尊重生命、保護動物的今天,星雲大師從傳統佛教動物倫理中汲取資源,結合時代精神,作出契理契機的理論創新,為促進動物權益、推動人與自然的和諧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空性智慧、佛教意義治療學與佛教詮釋學的治療學—論佛教的生命關懷與心理治療
佛法真義.生命導航
打開經典,常常會讀到這段話:「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2500多年前,偉大的佛陀在菩提樹下悟道,而後沿著恆河兩岸遊走,法音宣流,震悟大千。遙遙天竺,煙霞渺渺,從來都是中國人心中的西天佛國;泱泱中土,疆域浩浩,那是印度人眼裡的盛世大唐。絲綢之路,打開了中印文明的交流大門;法流東土,華夏蒙受了佛法的滋潤。如今的我們失卻了佛陀宣教時的因緣,錯過了八宗並弘的輝煌大唐。那爛陀盛況難再,唐玄奘亦成追憶的夢影。我們還能聆聽佛的聲音嗎?我們還能撫摸法的脈搏嗎?
從佛教因果論分析星雲大師對死刑的看法
死刑存廢問題是現代社會爭論較多的一個社會問題,即使佛教內部對死刑的看法也往往大相逕庭。本文從佛教因果論考察分析星雲大師關於死刑的看法,星雲大師明確主張廢除死刑在佛教因果法則上是無法成立的,如是因招感如是果,造因不受果是不對的,身為佛教徒可以希望儘量減少死刑,改用其他方式來代替死刑,但不主張廢除死刑。對於一些罪大惡極之人,不能廢除死刑,對殺人犯執行死刑並未違背不殺生戒,這恰恰是其應承擔的惡報或者現世報。從生命權是最高的人權角度來說,剝奪他人的生命權必然以讓渡自身生命權為代價。不能以慈悲為藉口廢除死刑,慈悲應該是對所有人的慈悲。死刑不是復仇,關鍵是有無「殺心」。總之,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是符合佛教因果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