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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佛光山清規的特色及其時代意義
就當前人間佛教理論建構與實踐展開的佛教取得的發展,星雲大師及其開創的佛光山教團所發揮的巨大作用,係世界之所共睹。本文從「組織和制度」的角度,研究僧團與清規的關係,就佛光山清規的歷史源流問題,筆者在清規發展的脈絡底下,旨在說明清規的編撰是佛教因應時代的呼喚所做出的反應,它深植於特定的社會、文化等歷史條件中,目的在解決特定的問題;佛光山清規的產生,一方面來源於星雲大師各個時期的人間佛教實踐,並貫穿在半個世紀以來佛光山教團横、縱發展全過程,其編撰形式和內容與過去的清規存在較大的差異,而特色主要體現在規範對象、核心價值和目標設定上,體現了清規的時代性格。佛光山清規本身所具有的特點,也反映了以星雲大師為首的佛光山教團,在探索人間佛教發展過程中所進行的開拓性嘗試,對於探索佛教的未來和發展,扮演獨特的角色,並發揮出重要作用。
從台灣佛教到香港佛教—以佛光山為例
二戰後,台灣佛教與海外尤其是東南亞及香港地區的佛教,往來非常密切。1987 年台灣解除戒嚴,台灣佛教在對外弘化上更趨積極,尤其是佛光山、慈濟功德會、法鼓山、中台山等四大教團,在這些教團對外弘法地點的選擇上,香港也成為他們前往開拓的地方。相較於慈濟功德會、法鼓山、中台山,佛光山在香港的弘化活動更見積極。佛光山自1983 年在香港創辦「佛香精舍」,隨著信徒求法日多,各類弘法活動日益增加,乃於1991 年在窩打老道設立「佛香講堂」。之後,為擴大對信眾服務,2010 年於九龍灣億京中心設立「香港佛光道場」。又,為讓「人間佛教」推向高等學府,自2005 年4 月,和香港中文大學合作成立「人間佛教研究中心」,積極推展各項學術活動。本文以「從台灣佛教到香港佛教—以佛光山為例」為題,探討佛光山是在何種因緣到香港建立道場?如何展開其各項弘化工作?全文從:從「佛香精舍」到「香港佛光道場」、佛光山在香港展開的弘法活動、香港中文大學人間佛教研究中心推動佛教學術研究等方面進行論述;文末則就:佛光山在香港弘法的法師、佛光山香港各道場與人間佛教研究中心的關係、對「人間佛教研究中心」未來發展之觀察三項,做了相應的說明,冀以呈顯佛光山在香港弘法的特色。
佛光山海外弘傳的文化適應問題
佛教起源於印度,發揚在中國、日本、泰國、斯里蘭卡等亞洲地區。在歷時逾兩千五百年的發展過程中,佛教必須不斷的適應各種文化、種族及風俗民情。做為全世界最大的佛教團體之一,佛光山陸續於全球五大洲兩百多個地區設立道場,並獲得當地人士的肯定。而創辦人星雲大師是如何成功的使人間佛教全球化、本土化及普及化?本文旨在從文化適應的角度來探討佛光山在星雲大師的領導下,促使人間佛教本土化的現況,以及所使用的策略是否適當?面臨的文化衝突又該如何解決等問題。
與時俱進的佛教革新運動
事實上,任何一種思想、理論,或者說哲學,如果只是侷限於封閉的團體、學派、宗派,或者說,如果佛教的思想不能走出教團和寺院,不能實現自身的社會化,就不能發揮它的社會作用,也就不能成為社會思潮,推動社會的前進和發展。
返本開新:論佛光山教團的「四大宗旨」
在漢傳佛教脈絡之下孕育而生的「人間佛教」,在當代能夠盛行於台灣, 與其平易近人的弘法型態有密切的關係。尤其「人間佛教」的事業豐富多元, 寺院也多位於繁華的大都市,僧侶往往基於弘法的需要而必須親身融入現代都會。他們不但生活在塵俗之間,以其笑臉來接引大眾,以其親切來服務信徒, 從而拉近了僧俗之間的距離。甚至在弘法過程中經常會運用現代化的設備,搭 配聲光效果、舞台演出等嶄新的方式呈現,以期吸引眾人的目光。
佛教未來發展大勢蠡測
佛教是古老的宗教,在當今科學技術高度發達、物質成果空前豐富,而社會生活的節奏也越來越快的時代,佛教能否適應時代的發展變化,在新的形勢下存在和發展,這是許多人關心而又眾說紛耘的問題。筆者認為,佛教歷史悠久而又常新,它歷來以善於適應環境和時代變遷而著名,在現代新形勢下,也必然能夠相應,調整內容和形式,更積極有力地服務社會,造福人類。俗話說「鑑古知今」,要認識佛教的未來,首先應回顧其歷史。
從《貧僧有話要說》看星雲大師的兩性平等觀
早期佛教中的兩性,作為差別對立者而存在,男性為主導,女性為從屬地位,女子出家修道艱難。星雲大師對性別觀,進行佛教化闡釋,形成自己的「兩性平等」學說。基於星雲大師新作《貧僧有話要說》,兼顧以往著作,星雲大師的「兩性平等」學說,主張男女因相同佛性、平等的修行境界、同等的生命尊嚴而平等,強調「男女的平權」, 包括身為佛教出家人的權利,即兩性平等化,發展事業化,教團組織化,教育普及化,也包括世俗生活中之女性的政治權、參與權、自主權和尊嚴權。男女之相在佛教中實質上是不存在的,現男女相是為了說法的方便,而面對虛幻的男相、女相,星雲大師主張內心不動搖,超越世間而調適生命之道,出家的比丘尼或比丘,超越分別所呈現出的便是「大丈夫相」。
有關宗教法答問
宗教信仰是跨越國界的,它具有安頓人心與促進和平的社會功能。但是,台灣擁有多元的宗教信仰體系,而且各宗教發展快速,常有假藉宗教的名義進行詐騙、脫序的事件發生;對正信的宗教團體造成莫大的傷害,也讓國家付出許多社會成本。 宗教沒有離開國家,並非法外之民;應該接受國家的法令規範,所以宗教立法是勢在必行,且為當務之急。藉由宗教法的立法,可以整合並發揮各宗教的力量,其力量之強大、影響之深遠,更甚於軍事、政治、經濟等層面。
星雲大師護法思想研究
人間佛教作為佛教自我革新的產物,已經成為當代佛教發展的主流。在現代社會,部分信眾對護法產生了錯誤的認知,如帶有地域偏見和不懂與時俱進等。星雲大師為糾正此種錯誤,在吸收古代護法思想精華的基礎上,逐漸將護法與弘法從各有所司發展成不分你我,並將護法的重心放在弘法上,提出了引導僧信二眾護法的系列觀點。大師的護法思想體現了其注重僧信平等和與時俱進的特點,大師希望弟子將護法精神落實到人間,充分體現了其思想的人間性。大師的護法思想不僅豐富了已有的佛教護法理論,而且佛光山教團在其思想指導下進行的護法實踐也取得了良好效果,值得進一步挖掘與弘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