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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佛教制度研究 ——以《僧事百講.叢林制度》為中心
所謂「馬祖創叢林,百丈立清規」,歷史上無數的古德先賢為僧團的和合共修,立下了條約規矩,使得萬古傳燈,禪法相續。佛光山自開山以來,依此安僧辦道,不違傳統佛制,且因應時代的變遷,形勢的轉換,繼承制度,改進規約。星雲大師為佛光山這個現代叢林僧團重新建構組織章程,訂定各種規約,形成了融合傳統與現代的「佛光山清規」。本文以《僧事百講.叢林制度》為中心,來探討佛光山的人間佛教制度建設。
論佛光山清規的特色及其時代意義
就當前人間佛教理論建構與實踐展開的佛教取得的發展,星雲大師及其開創的佛光山教團所發揮的巨大作用,係世界之所共睹。本文從「組織和制度」的角度,研究僧團與清規的關係,就佛光山清規的歷史源流問題,筆者在清規發展的脈絡底下,旨在說明清規的編撰是佛教因應時代的呼喚所做出的反應,它深植於特定的社會、文化等歷史條件中,目的在解決特定的問題;佛光山清規的產生,一方面來源於星雲大師各個時期的人間佛教實踐,並貫穿在半個世紀以來佛光山教團横、縱發展全過程,其編撰形式和內容與過去的清規存在較大的差異,而特色主要體現在規範對象、核心價值和目標設定上,體現了清規的時代性格。佛光山清規本身所具有的特點,也反映了以星雲大師為首的佛光山教團,在探索人間佛教發展過程中所進行的開拓性嘗試,對於探索佛教的未來和發展,扮演獨特的角色,並發揮出重要作用。
《佛光山清規》的歷史價值與時代意義
漢傳佛教能夠綿延千年而不衰,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漢傳佛教能夠在社會變遷過程中與時俱進,不斷地進行自我革新與發展。佛教作為一個龐大而鬆散的社會文化組織,是由成千上萬座佛教寺院、精舍和居士林等各種組織共同構成,如果沒有一套合理完善的組織管理制度,各種佛教組織能夠持續運行則是無法想像的,或者說是不可能的。因此,對於佛教而言,管理制度是佛教組織存續和運行的前提,也是佛教文化得以存續和發展的基本保障。「清規戒律」就是中國漢傳佛教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套組織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