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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佛教發展過程中的世俗化問題辨析
「世俗化」(secularization)一詞是當下宗教社會學研究中使用頻率很高的一個概念,但也是頗為混亂且充滿爭議的一個概念,事實上,很多論者在使用這一詞語之前,並未釐清其概念史的複雜內涵與具體語境。首先,在西方宗教社會語境中,「世俗化」一詞有著極為複雜的演化過程,它最早出現於1648 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中,指把原先由教會管轄的土地轉移到由非宗教的世俗政權管轄。其後,世俗化也指向教會恩准聖職人員重返世俗,以及將原先由教會管轄的部分事務交由世俗政權管轄,在此意義上,世俗化主要指向宗教在社會、文化或政治上的隱退。
「契理契機」概念的現當代流變
在現當代佛教論述當中,「契理契機」是頻繁出現的一個概念,甚至被視為佛教的基本原則。民國佛教傳統派中堅人物印光、圓瑛和革新派代表太虛,以及印順、星雲、趙樸初、傳印,乃至中國佛教協會等,都使用這一概念。採取基於詞彙的概念史方法,考察「契理契機」這一概念在現當代佛教尤其是人間佛教中的不同詮釋,探討其意涵、側重和詮釋策略之差異,研究表明,「契理契機」的內涵和外延隨著時代變遷在不斷調整,相關詮釋日趨多元,整體上更側重「契機」面向,適用範圍越來越廣,最終成為其他界別也使用的普遍概念。
「契理契機」的概念史考索
本文對「契理契機」做了簡要的概念史考察。首先考索了這一概念的形成史,指出其起源於對Sūtra 中文譯名「契經」一詞的解釋,其觀念在東晉末年已有之;然後考察自南北朝至唐代理機共存、理機對舉、最後形成「契理契機」這個詞彙的過程,指出它與華嚴宗的釋經學傳統有密切關係,並隨著華嚴教義的推展而趨於流行。本文進而勾勒了這一概念的推展史。宋代禪宗將這一概念從釋經學拓展到教學法領域,明代佛教則在這兩個領域都進一步擴展、泛化,釋經學領域的應用從契經擴展到三藏乃至泛化到中國 傳統典籍,禪宗教學法領域的應用範圍則從古德擴展到同 時代名德。本文最後考察了這一概念在現代佛教著述中的 不同詮釋和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