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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虛妄」與「開真際」 ―星雲大師《佛法真義》評
星雲大師的人間佛教事業取得了前無古人的偉大成就,大師之所以成功,固然是由於其堅韌不拔的精神、崇高的人格魅力和非凡的組織管理才能,但更重要的應該還是大師對佛法信仰的堅守。無論外部世界如何變化,大師都始終堅守著佛教的根本,詮釋和實踐佛教所指出的人生道路,以大願力、大智慧從事弘法度生的事業,未嘗稍有懈怠。
從佛教詮釋學的視角看星雲大師的《佛法真義》
詮釋―對於經典、傳統或文本,給予合理的解釋,以達成意義的理解、思想的創新、文化的轉型、宗教的發展―,是人類文明與思想中一個既古老又普遍的現象。古代印度的吠陀文明,希伯來舊約傳統,釋迦牟尼佛所創立的佛教,華夏六經及諸子傳統,佛典漢譯及其詮釋,希臘哲學、宗教傳統,耶穌基督的《新約》聖經文化,默罕默德的《古蘭經》傳統等,上述這樣的文化、宗教、哲學傳統中,沒有一個不曾經歷經典詮釋與理解的實踐。也正是這個緣故,以詮釋、理解作為對象的學問―詮釋學,正如美國學者唐納德.羅佩茲的說法,「無論如何都不是一門新科學」。
星雲大師《佛法真義》詮釋的六個理念
在詮釋經典的方法上,佛教自初期聖典即教導「四依止」: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不依不了義,開啟了佛教經典在不同的人、事、時、地、物的條件因緣中,有了回應、調整與適應不同地區、對象、文化的詮釋空間,郭朝順教授指出:「佛教若要維持存在世間,必定在時間遷流與世事變化之間,時時保持對其所處時代之問題,具有隨緣回應與自我調整的能力,才能維持佛教之精神方向。」
「契理契機」的概念史考索
本文對「契理契機」做了簡要的概念史考察。首先考索了這一概念的形成史,指出其起源於對Sūtra 中文譯名「契經」一詞的解釋,其觀念在東晉末年已有之;然後考察自南北朝至唐代理機共存、理機對舉、最後形成「契理契機」這個詞彙的過程,指出它與華嚴宗的釋經學傳統有密切關係,並隨著華嚴教義的推展而趨於流行。本文進而勾勒了這一概念的推展史。宋代禪宗將這一概念從釋經學拓展到教學法領域,明代佛教則在這兩個領域都進一步擴展、泛化,釋經學領域的應用從契經擴展到三藏乃至泛化到中國 傳統典籍,禪宗教學法領域的應用範圍則從古德擴展到同 時代名德。本文最後考察了這一概念在現代佛教著述中的 不同詮釋和應用。
追思法尊法師對漢藏教理院訓詮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