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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大師《佛法真義》的破立之道
大師在〈佛法真義.自序〉的結語中,提及本套書創作的背景及目的,他說:「在中國佛教裡,只有歷代的禪師們還有一些正見、還有一些佛法,其他像三論宗真正佛法的『緣起中道』,反而少人去研究、宣說了。所謂『正道不昌,邪教橫行』,所以,不得不用這一本小書,來提供大家作一點另類的思考。或者有些說得不完全,只有慚愧、懺悔,唯願契合佛心,希望大家對佛法真義要重新估定價值,也請有心人與諸方大德諒解我的苦心,給予多多指教。是為序。」此段話道出了本書乃是大師面對當代佛教所遇邪教橫行問題的一種回應,而「邪教」在此應指違反佛法緣起中道者,而邪教之所以橫行乃緣於正道不昌,如果正道得以昌盛,則不只是邪教無容身之所,重要的是十方眾生才有正覺的機會。
從《貧僧有話要說》看人間佛教之金錢觀
《貧僧有話要說》一書系統呈現星雲大師對金錢的看法,這是對佛教金錢觀的繼承與最新發展;星雲大師直承佛陀本懷,繼承「佛說的」,也提倡人間佛教之「人間性」一面,即「人要的」。星雲大師鼓勵在家眾賺取淨財,從事正當的佛教事業,但要德財兼備;對於出家眾,對於佛光山,可以從事非營利佛教事業,但儲道不儲財。星雲大師金錢觀更加圓融,且對佛教事業與市場經濟關係都有所指導。未來佛教界要合理開發金錢來源,要謹防金錢對人心的吞噬,注重佛教戒律對金錢的管制,在財產分配和財務上要更加公平公開。星雲大師在金錢觀上仰承佛陀,並以「人本位」為主體的思想,也是星雲大師人間佛教豐富內容的具體體現。
太虛與人間淨土最新研究之評述
人們可以把通用的中文詞「人間佛教」翻譯為「人間的佛教」。「人間」這一詞在現代漢語中既有日常的意思,同時也有更為深廣的佛教意涵。在日常用語中,它的意思為「人類世界」、「人性」或「社會關係」。在現代科學世界觀中,人道只存在於一個地方―地球,因此,英文文獻有時會把「人間佛教」稱為「入世佛教」。然而,在中國佛教文獻中,這個用詞受到傳統佛教宇宙觀的影響,有著更為特殊和專有的含義。在此觀念下,人道包含在五或六種可輪迴的途徑(道)裡,只有當過去的業力足以成為人時,才能轉生在人道。
用人之道
脫困之道
星雲大師「人間淨土」之語境意涵與弘化界域
星雲大師多年來致力建設「生活樂趣、財富豐足、慈悲道德、眷屬和敬、大乘普濟、佛國淨土」的「人間佛教」,而「人間佛教旨在建設人間淨土,讓每個人都能現證法喜安樂,在現世就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可見「依眾生需要為需要,並能散播希望、信心、歡喜的種子,將生活融入佛法,當下的淨土就是實踐人間佛教而成就的」。因此,星雲大師不僅「發願生生世世來此娑婆度化眾生」,更「把全副心思集中在人間淨土的建設上」,由是「希望佛教的發展能夠蓬勃興隆,盡自己的力量給人利益,希望在眾緣所成之下,實現人間淨土的理想」。6 凡此咸證人間佛教以「建設人間淨土」為終極目標。
關於大佛頂首楞嚴經傳譯之研究
關於《大佛頂首楞嚴經》的譯者,有二種說法:一者認為是般剌蜜帝等譯出; 另一說法則為懷迪所譯. 此經有二譯人署名的情形,顯示其傳譯極為可疑. 而作者探究此二署名的由來又皆不實,故推斷有關此經為翻譯之作的說法不足採信,可能係一偽作。 此經在中國向來被認為是真典,但在日本最初由普照請來此經時,就已有真偽之論諍. 作者認為著述此經者以首楞嚴經作為從金剛大道場經中抄出之別行經,企圖以此瞞過世人; 其附以首楞嚴之題名,亦是來自《首楞嚴三昧經》. 而其教旨也有不少是根據《大乘起信論》等諸大乘經典而來,甚至和道教思想相混和. 總此原因,作者以為此經絕非梵本之翻譯,而成書年代應在久視元年 (西元700年) 後。
景德傳燈錄之研究
本文筆者依序介紹景德傳燈錄的宗旨,性質,著者,內容,歷史價值及其在禪宗的意義. 可擇錄出下面幾要點: 一. 「景德傳燈錄」列有52世1701人之祖師名及其法系,語句,實為集大成之一種史傳書籍。 二. 其旨在傳述各祖師之禪機語句,為學人參禪研究之絕佳指針。 三. 「景德傳燈錄」雖以敘述史實方式,將師資相承關係記載下來,但對百丈以前之印度與中國諸祖師之記載,則與史實不符; 因此不可視為史傳。 但因唐末宋初禪門,以為全是史實而予採信,於是以世尊之傳燈相承說為本,而示說當時之參禪學道要諦,因此點,而景德傳燈錄,始有重視之意義。 四. 從「景德傳燈錄」所述內容,可稱上是部「禪宗概說」,是自宋以來,中國,日本之禪的主泉源,故在禪宗發展史上有極大意義。
改宗與皈依歷程——以後解嚴佛教團體之信徒為例
當代臺灣地區的佛教信仰非常普遍,在臺灣解嚴前後期間,不同的佛教信仰型態,在這塊土地得到發展的契機。解嚴後的宗教熱潮更引起社會學者的關注,社會學者指出宗教的變遷主要匯歸於「佛教」;所以,研究動機就立基於此現象而探究佛教徒改宗與皈依歷程的情形,亦即以後解嚴佛教團體的信徒為研究對象,換言之,研究對象是從三大佛教團體裡依據取樣標準找出,最後得出三十位佛教徒作為深度訪談對象。研究目的在於探討哪些原因造成改宗(religious change)?改宗之後,是否得到依歸或再次的尋覓?是對佛法的改宗,或是對團體與領導人的信心改宗?改宗之後,是否進入皈依(conversion)歷程?進入皈依歷程後,在身心行為的轉變與轉化如何?以及如何再交付(sustaining surrender)於佛教與道場或團體裡;最後,依受訪者對「皈依」的詮釋而探佛教的皈依本質。
星雲大師僧團制度建立之研究
1949 年初到臺灣的星雲大師在四處掛單的歲月中,觀察到社會大眾不只對佛教僧眾存有 清修自了、消極的形象概念之外,更發現臺灣寺院不強調制度的落實,佛教徒更不知道組織 的重要性,僧信二眾如同一盤散沙,無法達到弘法效益。為了建立正信的佛教觀念,駐錫在 宜蘭雷音寺弘法時,透過成立不同性質及不同年齡層的社團組織,將念佛會信眾以組織分層 負責帶領的方法,逐漸開展各種新穎的弘法方式,以不同面貌開啟了宜蘭地區學佛的風氣, 甚至影響了臺灣佛教的發展。然而這些革新運動以及弘揚人間佛教的理念,都是在尚未成立 僧團的情況下帶著青年及信徒所展開的弘法模式,可說星雲大師在宜蘭弘法的這段時期,已 開始逐漸勾勒佛光山僧團組織系統架構,更是落實人間佛教理念的奠基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