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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這段時間以來,佛 光弟子秉持「以師心為己心,以師志為己志」,承擔「佛教靠我, 以教為命」的使命,在世界各地積極推動與弘揚人間佛教,不敢稍 懈。 大師畢生致力於「弘揚如來一代時教,直探佛陀說法的本 懷」,期望透過人間佛教的倡導,使佛陀的根本教法與化世精神得 以真實落實。因此,在推動人間佛教的過程中,大師始終強調「契 理契機」──既要符合佛法的傳統源流,又須契應現代人的根機, 令人樂於接受。他以「隨緣不變」的原則,運用各種善巧方便,引 導眾生回歸自心──從依賴他力救助,到自我承擔,在生活修行中 體會自性般若風光;從追求他方淨土,到回歸現實人生,建設淨土 在人間;從重視個人.....
54年,師父撰寫《釋迦牟尼佛傳》時,便深刻感悟佛 陀圓滿的德行聖格,撰寫過程中,無數次因情感湧動而哽咽。師父 曾言,那一刻,他深深領悟到,這正是世人所需的佛教──一種能 引導人心向善、啟迪智慧的教法。 佛陀尚為王子時,目睹印度社會森嚴的階級制度,見到人們與 生帶來的痛苦,尤其在「遊歷四城門」後,親見生老病死之無常, 遂立志出家修行,以求解脫之道。歷經種種苦行,終於在菩提樹下 證悟「緣起性空」與「佛性平等」的真理,獲得究竟解脫安樂之 道。 佛陀之偉大,不僅在於其證悟,更在於無私的慈悲。他將所悟 的真理平等宣說;為度群迷,不辭辛勞,踏遍恆河兩岸,廣行教 化。正如《法華經》所言,.....
。二十三歲時(1949),帶領一 支僧侶救護隊來台。二十七歲時(1953),應宜蘭李決和、張輝 水、林松年、林長青、馬騰等居士禮請,到宜蘭雷音寺宣講《觀世 音菩薩普門品》,此後在宜蘭、高雄等地輾轉弘法,事業和聲名日 漸鵲起。四十一歲時(1967),購得高雄縣大樹鄉麻竹園二十餘 甲山坡地,開始佛光山道場的創建工作。此後,也在全台設立大量 的弘法道場。五十二歲時(1978),開始籌創美國西來寺,著力 推動佛教的全球化開展。五十九歲時(1985),依「佛光山組織 章程」退位,樹立「恪遵佛制,薪火相傳,以制度管理,以組織領 導」的現代佛教民主化典範。六十三歲時(1989),應中國佛教 協會趙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