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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需採訪佛光山法師及員義工,請事先提出訪談大綱,並在訪談進行前請受訪 者填寫「田調採訪知情同意暨資料使用許可書」〔附件三〕。採訪資料如實際 運用在研究內容中,應事先讓本院了解,如內容有違客觀事實,本院有權要求 修正或禁止運用。 (六)訪問結束後一個月內,請將訪問研究之成果以電子檔提交本院備查,如內容侵 犯學術倫理、有違客觀事實、惡意傷害佛教之言論,本院有權要求修正。 (七)訪問研究之成果,須註明「本文撰寫期間曾到佛光山人間佛教研究院進行學術 訪問,獲得研究文獻等相關支持」或者「本文係在佛光山人間佛教研究院訪問 期間完成」之字樣。正式發表後應贈送本院1冊。 八、其.....
2026訪問研究 附件二:訪問研究暨田調採訪聲明書
生相關要求。 (二)院方住宿及公共區域以素食為原則;禁止葷食、菸、酒、毒品、違禁品及其他不適宜道場生活之物品。 (三)不得惡意批評、侮辱、傷害佛教、佛光山、院方、法師、信眾或其他訪客;如有研究上的不同觀點,應以理性、尊重、可受檢證之方式表達。 (四)不得隨意進出他人房間、寮房或辦公空間;如需討論、訪談或會客,應於公共談話室或院方指定的適宜空間進行。 (五)不得擅自侵占、移動或占用公物與公共空間;不得毀損公物設施或更動房間格局。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損害者,應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六)於公共空間應保持衣著得體,不著拖鞋、背心、短裙、短褲或其他不合道場威儀之服裝進出公共區域。 (七)如有流感、傳染病、重.....
2026訪問研究 附件三:田調採訪知情同意暨資料使用許可書
使用範圍或撤回同意,不會因此影響本人與院方、佛光山或採訪者之正常關係。 三、同意採集項目 本人同意本次採訪得採集下列資料;未勾選者不得採集。採訪過程中本人仍得隨時要求停止或刪除。 □ 訪談筆記/觀察紀錄 □ 錄音 □ 錄影 □ 拍照/肖像影像 □ 翻拍或收受本人提供之文件、照片、物件或其他資料 □ 其他: 四、姓名與身分揭示方式 本人同意採訪內容使用時,依下列方式標示或處理本人身分;未勾選時,原則上以匿名或去識別化方式處理。 □ 可公開本人法名/姓名、單位及職稱。 □ 可公開本人法名/姓名,但不公開其他聯絡或私人資料。 □ 僅公開本人單位及職稱,不公開法名/姓名。 □ 請使用化名.....
(二)院方住宿及公共區域以素食為原則;禁止葷食、菸、酒、毒品、違禁品及其他不適宜 道場生活之物品。 (三)不得惡意批評、侮辱、傷害佛教、佛光山、院方、法師、信眾或其他訪客;如有研究 上的不同觀點,應以理性、尊重、可受檢證之方式表達。 (四)不得隨意進出他人房間、寮房或辦公空間;如需討論、訪談或會客,應於公共談話室 或院方指定的適宜空間進行。 (五)不得擅自侵占、移動或占用公物與公共空間;不得毀損公物設施或更動房間格局。因 故意或過失造成損害者,應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六)於公共空間應保持衣著得體,不著拖鞋、背心、短裙、短褲或其他不合道場威儀之服 裝進出公共區域。 .....
2026訪問研究 附件四:田調採訪知情同意暨資料使用許可書
使用範圍或撤回同意,不會因此影響本人與院方、佛光山或採訪者之正常關係。 三、同意採集項目 本人同意本次採訪得採集下列資料;未勾選者不得採集。採訪過程中本人仍得隨時要求停止或刪除。 □ 訪談筆記/觀察紀錄 □ 錄音 □ 錄影 □ 拍照/肖像影像 □ 翻拍或收受本人提供之文件、照片、物件或其他資料 □ 其他: 四、姓名與身分揭示方式 本人同意採訪內容使用時,依下列方式標示或處理本人身分;未勾選時,原則上以匿名或去識別化方式處理。 □ 可公開本人法名/姓名、單位及職稱。 □ 可公開本人法名/姓名,但不公開其他聯絡或私人資料。 □ 僅公開本人單位及職稱,不公開法名/姓名。 □ 請使用化名.....
2026年度佛光山人間佛教研究院訪問學人(員) 申請辦法
審查時長約一個月。 七、受理訪問期間 (一)訪問期間分為兩個階段:2026年4月1日至8月31日,以及202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每次訪問期間以至少一週、最長六個月為原則。 (二)訪問期間設有觀察期:訪問時長為兩週以內者,以第一週為觀察期;超過兩週者,以前二週為觀察期。通過觀察期,後續的訪問計畫才能夠繼續進行。 (三)訪問者如有違反相關規約、滋事或其他不當行為,經勸導後仍未改善者,本單位得終止其訪問資格。 (四)住宿由本院安排,用餐可自理或過堂;交通請自理。 (五)有機會參加本院主辦之學術活動,並可於院區借閱本院圖書。 (六)須定期報告訪問成果。 (七)如需採訪佛光山法師及員義工,請事.....
訪問期間分為兩個階段:2026 年 4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以及 2026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每次訪問期間以至少一週、最長六個月為原則。 (二)訪問期間設有觀察期:訪問時長為兩週以內者,以第一週為觀察期;超過兩週 者,以前二週為觀察期。通過觀察期,後續的訪問計畫才能夠繼續進行。 (三)訪問者如有違反相關規約、滋事或其他不當行為,經勸導後仍未改善者,本單 位得終止其訪問資格。 (四)住宿由本院安排,用餐可自理或過堂;交通請自理。 (五)有機會參加本院主辦之學術活動,並可於院區借閱本院圖書。 (六)須定期報告訪問成果。 (七)如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