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檢索
星雲大師佛經註疏的文學弘教模式─以《金剛經講話》為例
星雲大師宗教觀研究—以「同體共生」為線索
星雲大師對宗教的根本要求是利益眾生,在以人為中心的基礎上,通過淨化心靈與社會奉獻確立宗教存在的價值。而宗教若想延續與發展,縱向上必須順應時代,處理好與理性化潮流、市場經濟間的關係;橫向上必須與其他宗教包括民間信仰平等交流,共存共榮。「同體共生」既是星雲大師宗教觀的出發點,是其體悟佛教真理而秉持的精神態度;又是其回歸之處,是大師希望通過實踐真正達成的人間狀態。本文以人間佛教為中心,以西方宗教社會學理論為參照,探討星雲大師在處理人間佛教自身的發展,與世界各大宗教共同發展問題時所顯示出的宗教觀。
佛光山模式的親緣性個案研究—以成都普照寺為例
本文從佛光山與普照寺的親緣性入手展開研究。在第一部分,文章結合過往學術研究,從領袖、組織、聖所、傳播系統四方面,重新釐訂剖析了佛光山模式。在第二部分,文章通過歷史梳理以及田野數據再現了普照寺受到佛光山影響,而展開都市文化弘法行動的緣起、經過、實際呈現與當下收效。在第三部分,文章從佛光山模式出發,給出普照寺未來發展的具體建議。最後,文章通過分類,反思當下的星雲大師人間佛教思想實踐研究,再結合本文為例,提出第四類研究的設想。
星雲大師佛性論審美維度何以可能?—借與康得美學的類比展開的回答
以鏡識我—星雲大師「觀照自我」理論蠡見
從台灣佛教到香港佛教—以佛光山為例
二戰後,台灣佛教與海外尤其是東南亞及香港地區的佛教,往來非常密切。1987 年台灣解除戒嚴,台灣佛教在對外弘化上更趨積極,尤其是佛光山、慈濟功德會、法鼓山、中台山等四大教團,在這些教團對外弘法地點的選擇上,香港也成為他們前往開拓的地方。相較於慈濟功德會、法鼓山、中台山,佛光山在香港的弘化活動更見積極。佛光山自1983 年在香港創辦「佛香精舍」,隨著信徒求法日多,各類弘法活動日益增加,乃於1991 年在窩打老道設立「佛香講堂」。之後,為擴大對信眾服務,2010 年於九龍灣億京中心設立「香港佛光道場」。又,為讓「人間佛教」推向高等學府,自2005 年4 月,和香港中文大學合作成立「人間佛教研究中心」,積極推展各項學術活動。本文以「從台灣佛教到香港佛教—以佛光山為例」為題,探討佛光山是在何種因緣到香港建立道場?如何展開其各項弘化工作?全文從:從「佛香精舍」到「香港佛光道場」、佛光山在香港展開的弘法活動、香港中文大學人間佛教研究中心推動佛教學術研究等方面進行論述;文末則就:佛光山在香港弘法的法師、佛光山香港各道場與人間佛教研究中心的關係、對「人間佛教研究中心」未來發展之觀察三項,做了相應的說明,冀以呈顯佛光山在香港弘法的特色。
論禪宗與曼達教的價值信仰內涵
本文從價值信仰的角度,探討了禪宗和曼達教的相關內涵,旨在揭顯禪宗的價值信仰與其覺悟成佛的終極價值取向密切相關,由此而發展出豐富的心性論和觀心實踐;而曼達教的價值信仰,是由曼達教徒的世界觀、宗教信仰、宗教實踐及其生活方式所構成。通過比較我們可以看到,人類共同價值觀念的建構,由於不同的文化背景,而採用了不同的表達形式,然而,其對自身與世界本質的價值追求則是共通的。
「無我」才能「有我」—星雲大師責任倫理思想研究
在當代社會中人們的生活呈現出碎片化特徵,傳統的道德生命意義被解構了。同時,個人從各種共同體中脫離出來,自我成為生活世界的中心, 須為自己的生命意義承擔起責任。因此,關於責任的倫理就能作為道德生命意義重建的基點,中華優秀傳統則能為這一重建重任提供豐富的文化資源。而作為佛教現代化最新理論成果的星雲大師人間佛教,其責任思想與實踐,不僅呈現自利出世和利他入世的責任倫理特徵,而且在實際實踐過程中以責任共同體的形式分享責任並形成責任紐帶。人們既可以在人間佛教的責任實踐中增進德性,又能在德性提升中體悟「無我」,在「無我」中展現「自我」,從而在人間超越出有限的生命意義。
星雲大師的實修觀念與禪宗思想史脈絡——從早期禪宗與《楞伽經》的象徵性意涵談起
本文將星雲大師的思想放在禪宗思想史的脈絡中探討,可以歸結出當代的禪思想延續早期禪宗思想之處。論文從禪宗初期的實修觀念出發,首先釐清中國大乘初期發展時期《楞伽經》的角色,和實修的觀念的內涵,對早期的禪師,尤其是菩提達摩而言非常重要的《楞伽經》,和實修是什麼樣的象徵性關聯性。其後歸結,星雲大師的實修觀念符合早期禪宗傳統,而加以創新,本文分四點討論他的實修觀:1.與《楞伽經》的關係。2.與菩薩道的關係。3.實踐之禪。4.與三學的關係。
何謂「佛弟子」?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二千五百餘年前,釋迦牟尼在古印度摩揭陀國菩提伽耶的一棵菩提樹下開悟成佛以後,便到鹿野苑為憍陳如等五比丘宣說「四聖諦」的教法—史稱「初轉法輪」。由此,「佛、法、僧」三寶具足,標誌著佛教的正式創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