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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大師的國家觀——從理論到實踐
政教關係歷來是宗教社會思想的重要議題,隨著現代性對宗教信仰社會基礎的影響,宗教社會化程度的不斷加深,對政教關係類型與互動方式的探討也愈加深入。「國家」作為政教關係的核心概念,對國家本質、職能、發展等問題的研究也成為佛教關注的重點自太虚大師佛教革命提出「人間佛教」並宣導「政不干治」這一念以來,人間佛教逐漸從私人領域回歸公共領域,在諸多社會领域發揮著巨大影響力,佛教對國家的理解也隨之發生變化。 在佛教社會化進程中,人間佛教與國家在互動中連繋緊密。星雲大師作為人間佛教理念與傳統最好的繼承者和建設者,實踐並發展了太虚大師人間佛教政治理念,家學說成為大師作中的重要議題·星雲大師結合佛學經典及政治學理論對國家的本質、職能、政教關係、家認同等問題提出了富有創見的觀點,重申「政不干治」的主張,以公民權利為基礎,以自由民主平等為理念,以建設人間淨土為最終目的積極投身於政治活動,在公共領域中發揮著獨特作用。探討星雲大師的國家觀念,整合星雲大師國家理論,對社會治理,國家認同以及妥善處理政教關係等問題均有建設作用。本文旨在從宗教社會學角度出發,梳理星雲大師國家學說,探討人間佛教同國家的關係,從人間佛教公共領域制度化實踐中推演出國家與社會良性互動的模型,歸納星雲大師理想家類型與建設人間淨士的政治社會理路。
叢林制度與禪宗教育
叢林清規源自佛陀親訂的律儀制度,是佛教僧團制度的根本. 百丈懷海禪師創立禪宗叢林,制度清規; 晚唐以後隨著禪宗風行天下,自此不問宗派,凡是寺院為調和大眾,安定秩序,無不實行叢林制度. 於是百丈所定清規,成中國佛教通行規範; 百丈清規不惟保持佛教傳統制度,並具傳統教育精神,建立起崇尚六和合,師道尊嚴的新社會規範. 禪的教育乃是高雅,神秘,絕不是言語所能詮示,故無言無說是禪的根本法,因此禪必需親身去體驗,才能體會到真滋味. 故禪門大德啟迪學者時,常以離言掃相的機鋒來彰顯自己心靈上所印證的絕對境界,破除學者意識上的分別知見. 百丈清規以身教為主,一切佛事都以身作則,不惟做到解行並進,並以力行為重,故其教育精神與禪宗教育實為一致.
尊重與包容
今天,自由、民主與科學,已然成為世界的潮流,但是在人類的濫用之下,自由成為侵犯他人的藉口,民主也變成犧牲弱小的武器,科學更是被野心家利用作為打倒鄰國的工具。過去這三項被認為是社會進步的要素,如今卻弊端百出,值此世局紛亂之際,我們提出「尊重與包容」來作為大會主題,希望能喚起世人彼此的關懷與共識。 經云:「佛法在恭敬中求。」佛教最講究「尊重」的修養,因此在世界的宗教歷史中,唯有佛教沒有發生過流血戰爭。我們應如何將「尊重」的美德,落實於日常生活中呢?
印順法師淨土思想探析
印順法師認為淨土思想的最初意義,來自於不滿現實人間的苦難和缺陷。而未來彌勒成佛的國土,為理想政治與完善宗教的並行,是世間正法與出世間正法同時進行的時代。本文以印順法師畢生倡導的「人間佛教」理念及「人菩薩行」悲增上菩薩的實踐,共祈成就彌勒當來下生的「人間淨土」。就「契機」而言,「創造淨土」是否合乎於「人間佛教」的「人菩薩行」,是本文所欲探討的內容。
敦煌寫卷「患文」的宗教醫療觀
禪藝合流與石濤畫論的禪美學
禪在中國流佈的過程當中,與中國的人文傳統逐漸融和,在藝術上,產生了「禪藝合流」的現象,綻放了文化史與宗教史的奇葩。尤其是禪的意境對於文人畫、詩詞、林園、音樂、茶道都曾產生本質底影響,本文特別就禪藝合流中的禪畫與禪的意境美學的關係,予以闡述。 本文的獨特論點在於以禪藝合流的觀點討論了禪畫發展的三個階段,並提出禪的符號論的不即不離來說明禪畫的理論基礎,並在筆者的意境美學體系之中,闡釋了石濤畫論的禪畫意境美學之體系。
略論星雲大師宗教融和思想
此文闡述1)人間佛教對待宗教(基督教)的基本立場或態度,2)人間佛教對基督教的基本看法,其內容描述了(1) 基督教是「正信」的宗教 (2)基督教是天乘的佛教,從「五教同源」、「五乘佛法」(「五宗教觀」)中作了新的解釋。
平等與和平
今天,舉世紛紜,政治上的以強欺弱,經濟上的貧富不均,宗教、種族的排擠,男女、地域的分歧,這些不能和平解決的問題,莫不是因為彼此不能平等共存所引起,此所謂「不平則鳴」。因此我們在「國際佛光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的此刻,提出「平等共尊,和平共榮」來作為大會主題,正是希望來自世界各地的與會大眾,都能將平等的觀念、和平的福音帶回去,喚起地球人的覺醒與共識。 關於平等的主張,自古有之,但終究未能切中時弊,也無法有效用的解決問題。今日以佛法的「生佛平等」、「性相平等」、「自他平等」、「事理平等」、「空有平等」的原則,僅提出四點意見,來說明對平等的看法。
從「唯識」觀照迷惘的心
佛教是個講「心法」的宗教,其中又以「唯識學」對心的分析最為縝密透澈。「唯識」的主張與實際生活多所相應,完全掌握了人類的心理狀態,可謂「佛教的心理學」。
有關宗教法答問
宗教信仰是跨越國界的,它具有安頓人心與促進和平的社會功能。但是,台灣擁有多元的宗教信仰體系,而且各宗教發展快速,常有假藉宗教的名義進行詐騙、脫序的事件發生;對正信的宗教團體造成莫大的傷害,也讓國家付出許多社會成本。 宗教沒有離開國家,並非法外之民;應該接受國家的法令規範,所以宗教立法是勢在必行,且為當務之急。藉由宗教法的立法,可以整合並發揮各宗教的力量,其力量之強大、影響之深遠,更甚於軍事、政治、經濟等層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