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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障者是否為其不幸負責—論人間佛教的殘障觀
「殘障者是否為其不幸負責」,這一問題既是對不幸與災難作出解釋的理論問題,也是關係到人們在生活中如何對待殘障現象、避免歧視殘障人士的現實問題。本文從這一問題出發,在第一部分聚焦「殘障」的界定問題,從原始佛教經典中的「殘障」相關論述出發,在忠實於文本觀點的同時進行梳理與建構,說明「殘障」概念的建構性、多元性及其與基礎教義之間的關聯;結合現代殘障模式,探究對於重新理解「殘障」群體的啟示,闡明一種既符合基礎教義又與現代社會發展需求相契合的殘障觀。第二部分則探究「殘障」現象中關涉到的「責任」問題,剖析對殘障者的歧視信念的合理性與錯謬處,闡明「殘障者」與「非殘障者」各自的「責任」,基於非宗教人士也廣泛認可的緣起原則,從佛教護生精神出發,建構基於人間佛教思想的對「殘障」的積極詮釋和行動策略。
文化生命 緣源不絕
化世俗為神聖—星雲大師人間淨土思想探微
「人間淨土」是非常有創造性的宗教理論。星雲大師對於「人間淨土」理論的發展和完善做出了較大的貢献。星雲大師在修行實踐上主張「禪淨共修」,認為人間佛教的最終目標是實現人間淨土,他的「人間淨土」論強調淨土的心靈化、人間化、社會化和生活化。除了理論上的貢獻外,星雲大師亦推動「人間淨土」的實現,其一生弘法事結晶—「佛光淨土」為建立現代人間淨土提供了一個範本。站在佛教的現代轉型的角度來看,「人間淨土」對於整個中國佛教思想和實踐的現代化來說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從淨土思想發展史來看,「人間淨土」提供了有別於傳統他方淨土和唯心淨土之外的第三大範式,其殊勝之處在於針對現代性的根本特點,以「化世俗為神聖」的智慧巧妙處理了神聖性與世俗化之間的張力,具有較高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從世俗到淨土——星雲大師《維摩經》詮釋理路探究
星雲大師對《維摩經》的詮釋,是在「人生」、「群我」、「世界」等三個不同視角下依次展開。在「人生」視角下,大師的詮釋理路是:立足於世俗生活,提升世俗生活,最終將世俗淨化成為人間淨土。在「群我」視角下,大師的詮釋理路是:首先是從個體生命正確認識世俗世界的本質入手,進而指出通過前者對後者的供養結緣,最終在當下世俗世界中實現人間淨土,如此方能實現二者關係的和諧相處。在「世界」視角下,大師的詮釋理路是:把世俗生活視為人間淨土的前提,主張立足世俗生活,用佛法指導實踐,用實踐淨化世俗生活,最終實現人間淨土的目標。由此可見,在這三大視角下,大師對《維摩經》的詮釋均是遵循「從世俗到淨土」的理路。
智圓的「秩序之學」與近世佛教的職能定位
伴隨著唐宋變革而來的近世化,宋代佛教處於一「制度社會」中。為應對由此產生的合法性之危機,宋初天台佛教通過「山家山外」之爭而更早開展了一「自覺」的反思,藉此定位佛教身分職能,從而參與對制度社會的建設。相對山家知禮的「行懺」路徑,智圓乃是要以「治心」之學定位佛教職能,以此最徹底地實現佛教的「祛魅」。智圓的「秩序之學」雖是應對「近世化」的工作,然不只具有思想史研究的價值,對於回應「現代性」議題的當代人間佛教也有一啟示意義。
呂澂與二十世紀中國佛教的知性向度
呂澂是二十世紀最傑出的佛學家之一。二十世紀五○年代以後,呂澂先生在二十世紀中國佛教的知性向度上持續前行,既未走向自我否定,也未發生思想轉向,為二十一世紀中國佛教的知性實踐奠定了堅實的學術史基礎。
人間佛教理念的反思: 從「人間佛教」到「世間佛教」
「人間佛教」和「人生佛教」思想是近百年來中國佛教理論與實踐的主流,已經取得很大的成就,但是對此還需要不斷反思,推陳出新。本文提出以「世間佛教」代替「人間佛教」,「眾生佛教」取代「人生佛教」,以更好地彰顯佛教眾生平等的本質,回歸佛陀慈悲愛生的本懷。
聖詩學傳統的系統比較研究——以十六世紀歐洲「韻文詩篇」發展史為例
目前在波希米亞博物館收藏著1501 年出版的第一本捷克文聖詩,其中收錄了88 首詩。這也是自中世紀以來,首次打破拉丁聖詩傳統,以本地方言所編寫的基督教聖詩,堪稱為現代聖詩的肇端,該聖詩於1561 年擴增為744首。馬丁路德有一段廣為學者引用的名言:「上帝親自透過祂的話語﹝聖經﹞與祂的子民交談,祂的子民也以祈禱與歌唱回應祂J ,加爾文就把路德這段話裡的歌唱內容詮釋成舊約聖經裡的〈大衛詩篇) (David Psalter ),並且致力於吟唱完整「韻文詩篇」(英文: Metrical Psalters ’德文: der Reimpsalter ) 加爾文希望有生之年,的0 篇的整部大衛詩篇都能以韻文詩篇配上旋律吟唱。於是展開了精采豐富的歐洲各國「十六世紀韻文詩篇吟唱史」。
繼承先賢 啟迪後世—試論星雲大師的生態思想
論貪、欲及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普世價值──以美國為例
人們嘗試為貪婪脫罪的欲望非常強大,總會說:畢竟,我們僅是取己所需而已。以市場為導向的現代社會,已逐步成為「贏家大獲全利」的社會。頂尖的運動員、電影及娛樂界明星、音樂家、企業家及大型企業總裁等都極端富有。而稍有成就的運動員、藝人、音樂人及公司員工所得卻非常微薄。過高的薪資、分紅以及退休規劃提供了相當不合理的誘因,迫使人們產生必須追求極度成功成為贏家的欲望。許多美國大學名校的菁英畢業生,畢業後立即進入金融服務業,選擇銷售金融產品之路,而非對美國社會貢獻價值。一般能在美國金融服務業中成為「贏家」,都是肇始於:新鮮人被灌輸有權去期待百萬年薪的生活;而其他非金融的產業,即使拼命工作也無法造就一個贏家。其代價是甚麼呢﹖就像麥道夫一樣沒有誠信、欺騙,或是毀謗他們、剝削他人、隱瞞過錯及其他不名譽的言行,都是基於貪婪動機 (the motive greed) 而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