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檢索
從《星雲禪話》的書寫看禪觀下的兩種真實
禪家公案在逐漸獨立的過程中,脫離了歷史背景,成為一個高度抽象化的「敲門瓦子」。而《星雲禪話》在繼承了古代公案簡單化、程式化書寫傳統的基礎上,重視對公案「具體情境」的描述,再次將公案置於歷史性敘述中。同時,對公案進行了重新組合,並增飾以文,使得書寫「文質彬彬」。《星雲禪話》對公案的重構主要是在構建禪史以及塑造禪者上,並用現代白話翻新了公案語言。禪門燈史、傳記公案歷來受到「偽史」的批判,在歷史與時間的思維習慣下,虛構法系、杜撰史書等問題輒需撥亂反正。然而作為追求終極意義的宗教,「吾道一以貫之」,其超越性未曾變易。禪宗的「真」不在耳聽目見,不在外境事相,亦不在知識學識,而在真如本性。一旦觸及真心,詩文也好,佛禪也罷,隨緣歡喜,妙趣橫生。
天臺宗是否為中國人最早建立的佛教宗派
一般以為天台宗是中國僧侶最早建立的宗派,但嚴格說來,天台宗一詞的提出始自湛然法師,距離智顗禪師已有百年之久了,所以天台宗是否是中國人最早建立的宗派實可再討 論。 在天台宗的燈統中,於唐代有所謂九祖說,這是由智顗至湛然為主;於宋代始出現十七祖說,這是由湛然至四明知禮為一系,此後,燈統說始告確定。然而,燈統說的提出實受禪宗燈統觀念的剌激所致,因為智顗禪師之時並未有建立宗派的觀念,也未指定傳法弟子,智顗之後,教門中衰,習天台者有漸漸流入南方禪門的情形,至荊溪湛然禪師之時,號稱中興天台教門,然此時南北教門並立,禪宗燈統之說甚為流行,湛然門下受此影響,由湛然往上溯,遂有所謂天台九祖之說,但湛然卒後,不久就碰上會昌法難,天台教門勢力為之中挫不振,直至宋代四明知禮之時,始復振天台之學,並與禪宗抗衡,因知禮之故,由知禮往上溯,天台十七祖說始告確立。 由天台燈統說的成立過程可知,天台之學雖創興於智顗禪師之時,但宗派的提出卻是到了荊溪湛然之時,而到了宋代之時,天台宗的地位始告穩定,由此看來,雖然智顗禪師活動時間早於賢首法藏及慈恩窺基,但要以此論證天台宗是中國人最先建立的宗派,實有待商榷。 由天台燈統說的成立過程也可得知,教門之興衰在於有無人才,天台教門若非在中唐有湛然禪師、在北宋初有四明知禮法師,則天台教門恐亦將如三論宗或慈恩宗般曇花一現,或則融入禪宗亦未可知。
《禪苑清規》中禪、淨與律學思想的互動
《禪苑清規》又稱《崇寧清規》,由北宋禪師長蘆宗賾集成,創於宋徽宗崇寧二年(1103),因為今存的《禪門規式》尚不能稱為一部完整的清規,所以《禪苑清規》可說就是最古的清規了。如此,《禪苑清規》的價值也就不言而喻,它是我們研究禪宗清規的一個門徑,後世所造之清規無不與它有莫大關係。
《楞嚴經》與唐宋禪門中的頓與漸
本文就《楞嚴經》對唐宋禪門頓漸思想的影響進行了深入闡析。文章特別對北宗神秀系、南宗荷澤系禪法中的頓漸觀與《楞嚴》的複雜關係,作了詳密的思想史分析,並重新探討了神會頓漸思想與北宗的關聯。文章還對唐末到宋代禪宗思想中的楞嚴學,及其相關頓悟漸修的關係議題進行了全新的闡釋,指出了宋代楞嚴禪在頓漸觀念上與唐代禪的不同取向,並以此去觀察唐宋禪是如何在不同的思想史脈絡下,通過融通《楞嚴》等如來藏思想經典而中國化的。
景德傳燈錄之研究
本文筆者依序介紹景德傳燈錄的宗旨,性質,著者,內容,歷史價值及其在禪宗的意義. 可擇錄出下面幾要點: 一. 「景德傳燈錄」列有52世1701人之祖師名及其法系,語句,實為集大成之一種史傳書籍。 二. 其旨在傳述各祖師之禪機語句,為學人參禪研究之絕佳指針。 三. 「景德傳燈錄」雖以敘述史實方式,將師資相承關係記載下來,但對百丈以前之印度與中國諸祖師之記載,則與史實不符; 因此不可視為史傳。 但因唐末宋初禪門,以為全是史實而予採信,於是以世尊之傳燈相承說為本,而示說當時之參禪學道要諦,因此點,而景德傳燈錄,始有重視之意義。 四. 從「景德傳燈錄」所述內容,可稱上是部「禪宗概說」,是自宋以來,中國,日本之禪的主泉源,故在禪宗發展史上有極大意義。
九山禪門實義——稟答胡適先生遺囑
佛教解經學與人間佛教教義體系學術研討會圓滿舉辦
唯識學者與近代呂澂對這一問題的不同見解。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姚治華教授發表題為〈陳那〈取因假設論〉的翻譯與研究〉,就陳那著作的英譯版,探討經典詮釋的議題。 第四場發表由中山大學龔雋教授〈《楞嚴經》與唐宋禪門中的頓與漸〉,有別於前人多從《金剛經》等般若經典探討禪宗看待經典的態度,龔教授則從《楞嚴經》解讀北宗與荷澤神會的頓漸觀,以及唐末到宋代禪宗思想中的楞嚴學的吸收。之後是南開大學哲學院趙文教授發表〈《大智度論》解經之中的「法性生身」〉,就「法性生身」的概念,談論早期二身論與後來三身、四身論之間的過渡,並分析其可能受到《華嚴經.入法界品》的影響。最後,福建大學楊祖榮教授以敦煌文獻為論域,在〈敦煌佚名.....
永嘉證道歌的年代及其作者
關於 <永嘉證道歌> 的年代與其作者的問題,一直受人懷疑. 近代的胡適先生,曾於法國巴黎發現與證道歌相同之《禪門秘要決(訣)》,而其上所題之作者為「招覺大師一宿覺」. 故胡適判斷此招覺大師年代應在晚唐 (836 ~ 906年) 或五代 (907 ~ 959年) 之時,至於一般傳說與慧能同時之所謂永嘉玄覺禪師,則屬烏有之人. 而日本宇井伯壽則亦考察《祖堂集》等資料,將證道歌定為西紀750 ~ 800間的產物,並仍認其為玄覺所作. 關於證道歌的究為何人作品,作者以為「招覺大師」之「覺」字恐是「賢」字之誤. 若真如此,則招賢大師即景岑和尚. 作者於文中,就景岑和尚的作品及其語錄做比較,舉出十二點來說明其與證道歌間的密切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