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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貧僧有話要說》看星雲大師的兩性平等觀
早期佛教中的兩性,作為差別對立者而存在,男性為主導,女性為從屬地位,女子出家修道艱難。星雲大師對性別觀,進行佛教化闡釋,形成自己的「兩性平等」學說。基於星雲大師新作《貧僧有話要說》,兼顧以往著作,星雲大師的「兩性平等」學說,主張男女因相同佛性、平等的修行境界、同等的生命尊嚴而平等,強調「男女的平權」, 包括身為佛教出家人的權利,即兩性平等化,發展事業化,教團組織化,教育普及化,也包括世俗生活中之女性的政治權、參與權、自主權和尊嚴權。男女之相在佛教中實質上是不存在的,現男女相是為了說法的方便,而面對虛幻的男相、女相,星雲大師主張內心不動搖,超越世間而調適生命之道,出家的比丘尼或比丘,超越分別所呈現出的便是「大丈夫相」。
龍樹的共相論
西方的共相(The Universals)概念由蘇格拉底(Socra-tes)首先提出,作者認為龍樹所說的「如」即是此「共相」. 依《大智度論》與慧遠之注釋,龍樹所說之「如」有二種意義:一指各各相,二指實相; 亦即「分殊的共相」與「最高的共相」. 作者於本文只討論「分殊的共相」中所歸納出來的「基本共相」。所謂「基本共相」言一一法有九種,即說一切存在有九種通性,作者稱之為「九法」:一. 體; 二. 法; 三. 力; 四. 因; 五. 緣; 六. 果; 七. 性; 八. 限礙; 九. 開通方便 由於龍樹未曾對此九法詳細說明,因此作者於本文總說九法,略為去取台宗之說,兼與《法華經》方便品「如是說 」對解,會通,試圖說明此九法 (九大共相) 之意義。
我對星雲大師書法藝術的再認識
我們都知道,文學藝術,尤其是詩歌、書法、繪畫、雕塑、戲曲等,對宗教的傳播,功莫大焉,他以大眾喜聞樂見、賞心悅目的形式美好的傳遞著宗教的精神和理念,又是那麼的可感可觸、富於表現力,佛教尤其重視並擅於運用文學藝術的形式來弘傳教理教義,也就是︽法華經︾中所說的方便善巧,從而也衍生了豐厚的佛教藝術遺存,蔚為大觀。在這一研究背景下,加之自身興趣的原因,我選擇了星雲大師的書法藝術,尤其是﹁一筆字﹂書法藝術進行了關注。自覺因緣殊勝,內心歡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