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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探北宋僧佛日契嵩釋儒一貫思想—以高達美哲學詮釋學為進路
佛陀教法思想之根本宗旨是現法樂、後世樂、究竟樂之辯證統一—《雜阿含經》義理辯證之一
《雜阿含經》作為最早期的一部原始佛教聖典,更多真實地反映了佛陀時期佛教思想教法的實際。本文中擬提出並論證:由《雜阿含經》求證釋迦牟尼佛之教法思想,首先可以肯定地說,佛陀教法思想的根本宗旨,乃是關懷眾生及人類的現法樂、後世樂及究竟樂的問題。所以佛陀的教法思想,從本質上看,可以說是為眾生、為人類探求幸福之道的學問;從特徵的角度言,佛陀為眾生、為人類所探求的幸福之道,則是能對人類現法樂、後世樂及究竟樂問題加以辯證考量的一種幸福之道。
弘一大師書信考(一)
目前輯錄弘一大師書信的書籍主要有《弘一法師書信》、《弘一大師全集.雜著卷、書信卷》和《弘一大師李叔同書信集》。《弘一法師書信》由林子青編,《全集》亦由林子青任編輯委員會主任,且出版年代較《弘一法師書信》晚,故只以後者為討論對象。 由於弘一大師寫信有些只註月日,有些不註月日,但一般不註明年代和寫信地點,所以其書信的編輯者僅憑考證來註釋年代、寫信地點。但二書信集所註寫信年代和寫信地點有較多的訛誤,二書的標註也有較大的差異。若要準確論述弘一大師的生平,必先對此兩種書信集中的註釋差異作一次比對、認定和校正。以下分別研究,並分「考證」、「存疑」二類,以求教於方家。
探討人間佛教的「人」(二之一)
也許由於佛教最大的力量在於能夠不斷擷取以及適應新的環境和文化背景,佛教的修行者長遠以來均能採用創造性的詮釋法,亦即以創新的方式有效地傳遞佛法的含意。人間佛教試圖將佛法以順應現代社會的方式呈現,證明自身有極大潛力向每個「人」,亦即「未來佛」說法。
關於《轉法輪經》(二之一)
所謂轉法輪 (梵文為 Dharma-cakra-pravartana, 巴利文為 Dhamma-cakka-pavattana),廣義來說是指釋尊一生說法的全部,但《轉法輪經》部經典是釋迦牟尼佛最初所轉的法輪,即是對五比丘最初說法的經典。對佛教徒而言,因為這最初的說法是更應具紀念性及重要的事跡之一,所以《轉法輪經》直至後代仍廣為流傳、為人所知。例如,在現今南傳佛教的各種儀式上,仍常讀誦《轉法輪經》。到目前所知各部派中的《轉法輪經》有二十幾種之多,各經典中以本經最被廣為流傳、讀誦。
弘一大師書信考(二)
目前輯錄弘一大師書信的書籍主要有《弘一法師書信》、《弘一大師全集.雜著卷、書信卷》和《弘一大師李叔同書信集》。《弘一法師書信》由林子青編,《全集》亦由林子青任編輯委員會主任,且出版年代較《弘一法師書信》晚,故只以後者為討論對象。 由於弘一大師寫信有些只註月日,有些不註月日,但一般不註明年代和寫信地點,所以其書信的編輯者僅憑考證來註釋年代、寫信地點。但二書信集所註寫信年代和寫信地點有較多的訛誤,二書的標註也有較大的差異。若要準確論述弘一大師的生平,必先對此兩種書信集中的註釋差異作一次比對、認定和校正。以下分別研究,並分「考證」、「存疑」二類,以求教於方家。
弘一大師書信考(三)
目前輯錄弘一大師書信的書籍主要有《弘一法師書信》、《弘一大師全集.雜著卷、書信卷》和《弘一大師李叔同書信集》。《弘一法師書信》由林子青編,《全集》亦由林子青任編輯委員會主任,且出版年代較《弘一法師書信》晚,故只以後者為討論對象。 由於弘一大師寫信有些只註月日,有些不註月日,但一般不註明年代和寫信地點,所以其書信的編輯者僅憑考證來註釋年代、寫信地點。但二書信集所註寫信年代和寫信地點有較多的訛誤,二書的標註也有較大的差異。若要準確論述弘一大師的生平,必先對此兩種書信集中的註釋差異作一次比對、認定和校正。以下分別研究,並分「考證」、「存疑」二類,以求教於方家。
念佛禪——一種思想史的讀解
「念佛法門」曾直接啟發過中國禪宗的實踐,這大概是不容爭議的事實,而結合了淨土觀念(無論是彌勒國土還是西方淨土)的念佛方法是如何融攝到中國禪的思想和修證當中,卻是一個要複雜得多的問題。依太虛、印順一系的看法,戒律和淨土是不應獨立成宗而為中國佛教各家所奉持的共法。不過,各家對淨土的取捨抉擇,都鮮明地表示了自宗的立場。如天台、賢首均以判教的形式會通淨土,但台宗詳於觀門和心具的說明,賢首則重於法界緣起和理事意義上的圓釋。即使禪宗內部各家,對淨土念佛的融攝也有相當複雜的不同。
弘一大師書信考(四)
目前輯錄弘一大師書信的書籍主要有《弘一法師書信》、《弘一大師全集.雜著卷、書信卷》和《弘一大師李叔同書信集》。《弘一法師書信》由林子青編,《全集》亦由林子青任編輯委員會主任,且出版年代較《弘一法師書信》晚,故只以後者為討論對象。 由於弘一大師寫信有些只註月日,有些不註月日,但一般不註明年代和寫信地點,所以其書信的編輯者僅憑考證來註釋年代、寫信地點。但二書信集所註寫信年代和寫信地點有較多的訛誤,二書的標註也有較大的差異。若要準確論述弘一大師的生平,必先對此兩種書信集中的註釋差異作一次比對、認定和校正。以下分別研究,並分「考證」、「存疑」二類,以求教於方家。
人間佛教對社會福利的貢獻(三之一)——綜觀星雲大師在解行上的詮釋
筆者的目的是根據南傳巴利藏和北傳的漢文阿含藏,來彙整釋迦牟尼佛(約西元前五六三─四八三年)所說的法義,以點出星雲大師如何在深奧的法義中,形成人間佛教福利社會的理論面與實踐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