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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婦女之地位
過去對世界各國婦女地位的研究是,僅能在低抑的現況中作局部的伸展與概觀. 而研究西藏婦女,也僅是將之一併與亞洲及其他地區相較,並未能真正正視西藏這特殊地區的宗教,思想背景并生活實質內容,而有所偏頗。 其後說明西藏的「另一世界」樣貌,並標舉出其特殊,獨立性. 其女兒有王位繼承並統治的權力,且婦女在宗教地位上,亦曾出現以女性為主導的「女性化身系統」事實存在。 西藏婦女多有自主與決定權,婚姻與離婚契約的簽訂,概以婦女需求為導向,家長多為女性; 市場,經濟乃至財產,亦例由女性掌控,男性無權過問. 而佛教在意義層面上,因眾生皆可成佛,故西藏男女皆可出家,男女對轉是輪迴的必然. 就這點上來看,男女或許是較平等的。
具五善、去五惡——星雲大師的佛教女性思想
本文從理論層面分析了星雲大師的佛教女性思想,星雲大師在五方面展現其對佛教女性的看法:先天體質上為男剛女柔、社會結構上為男尊女卑、修行之道上為男淨女垢、成佛境界上為男女平等,而在佛教推展上則肯定女性的貢獻。 星雲大師立論的觀點強調女性獨具的柔美特質,呼籲女性應發揮溫柔、謙遜、忍耐、慈悲、智慧的美德,在行為上具五善、去五惡,為家庭、社會、佛教提供一份力量,為眾生創造更詳和圓滿的人間,而在1998年的國際三壇大戒,也充分顯現出星雲大師推展比丘尼戒的願心。 星雲大師的佛教女性思想,不論在傳統叢林制度的改革上、男女社會結構的調整上,乃至於對當代宗教態度的修正上,均展現了重大的時代意義,對台灣佛教叢林男女二部僧團的均衡與平權發展,樹立了良好的制度與典範。
《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女性觀與人間佛教女性觀對比研究
從佛教創始以來,佛教女性問題就引起了佛教內部和社會各界的關注。隨著女權運動的發展和女性思潮的興起,佛教中的女性問題顯現出了新的時代特點,佛教女性的地位相比之前有了大的提升,愈來愈多的學者開始關注佛教中的女性問題。 本文主要採用文獻研究和歷史研究的方法,試圖從以《南傳大藏經·相應部》為立足點,女性的生理本質、社會角色、宗教生活等幾方面來探討早期佛教的女性觀。得出早期佛教對女性本質有著客觀的認識、同情女性所特有的痛苦、承認女性有足夠的智慧修行等内容。同時從理論層面和實踐層面分析、對比當下人間佛教的女性觀。從而發現佛教女性觀從古到今發展過程中的相同點。體現出人間佛教,尤其是星雲大師所堅持的男女平等的觀念是對佛教眾生平等的堅守。同時在這一對比中尋找應對新時期佛教女性問題的新的出路。
《法華經》「法師」理念暨星雲大師人間佛教僧信平等思想
本文是基於現代人間佛教獨有的思想視角,對於《法華經》法師理念與星雲大師人間佛教僧信平等思想脈絡、繼承關係所作的詳細研究。文中先對初期大乘佛教著名經典《法華經》所涉及「法師」概念的句例,一一進行了詳細的文獻、語言研究,確認《法華經》在法師問題上的基本理念:《法華經》的「法師」是指「傳承經典者」,法師的這一職能定位與其個人的特有身份無關,也就是說無論是男性、女性,無論是出家、在家,都有可能是大乘佛教確認的能夠傳承經典的「法師」。文章在第二部分則指出:星雲大師所提出的僧信融合及僧信平等的思想,不僅從《法華經》的法師理念,完全可以找到經典的理論支持,又可看成是《法華經》的法師理念及其相關的大乘思想在現代人間佛教的合理延續與展開。
人間佛教兩性平等思想研究
自太虛大師宣導現代人間佛教以來,男女兩性平等問題逐漸引起佛教界廣泛關注。民國時期太虛大師以及「菩提精舍」女眾都對這一問題作出了積極回應,基本達成了尊重女性人格、維護女性權益、宣導男女地位平等的共識。1949 年之後,在星雲大師、印順導師、聖嚴法師和昭慧法師等人的推動下,台灣地區人間佛教兩性平等思想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上世紀八〇年代以後,大陸地區的人間佛教重新煥發生機,人間佛教兩性平等思想亦隨之獲得發展,大陸佛教女眾的整體地位得到顯著提升。
溯源與流變:佛光山系統十八羅漢的歷史意義與當代價值
十八羅漢是佛教中國化的重要產物,是中國羅漢信仰的重要形式,自唐代產生後迅速發展,影響遠超過「正統」的十六羅漢。歷史上關於十八羅漢多出來的兩位究竟是誰,一直沒有定論,由此出現不同的系統。佛光山系統的十八羅漢是中國羅漢信仰的最新發展與重大變革,尤其是將具名的女性羅漢吸納進來,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與時代價值,彰顯了星雲大師回歸佛陀本懷的弘法宗旨。
佛教對「女性問題」的看法
從《貧僧有話要說》看星雲大師的兩性平等觀
早期佛教中的兩性,作為差別對立者而存在,男性為主導,女性為從屬地位,女子出家修道艱難。星雲大師對性別觀,進行佛教化闡釋,形成自己的「兩性平等」學說。基於星雲大師新作《貧僧有話要說》,兼顧以往著作,星雲大師的「兩性平等」學說,主張男女因相同佛性、平等的修行境界、同等的生命尊嚴而平等,強調「男女的平權」, 包括身為佛教出家人的權利,即兩性平等化,發展事業化,教團組織化,教育普及化,也包括世俗生活中之女性的政治權、參與權、自主權和尊嚴權。男女之相在佛教中實質上是不存在的,現男女相是為了說法的方便,而面對虛幻的男相、女相,星雲大師主張內心不動搖,超越世間而調適生命之道,出家的比丘尼或比丘,超越分別所呈現出的便是「大丈夫相」。
星雲大師女性思想研究
星雲大師女性思想是以男女平等為理論核心和立論之本。星雲大師堅持弘揚男女平等觀念,既是出於對弱勢女性群體的慈悲,也是出於對「反歧視」的考量,更是對時代潮流的積極回應。為論證男女平等的合理性與必要性,星雲大師首先論證出男女平等是佛教「平等」精神的體現。其次論證出女性在智慧、能力等各方面都不輸於男性。第三指出男女平等觀念的普及已是大勢所趨。大師認為男女平等的實現,最終需要女性群體自身的不斷努力。他鼓勵女性從自身女性特質出發,根據時代要求和佛教教義,用實際行動證明自身的價值、提升自身地位。星雲大師女性思想表現出了鮮明的時代性。這首先是其女性思想規律性特點和時代烙印的具體體現。其次表現出大師女性思想發展時代潮流相一致,不搞極端冒進,溫和地推進兩性平等。星雲大師女性思想既堅守了佛教「平等」、「慈悲」的精神價值,同時又對傳統觀念大膽革新,故能夠長期成功推動台灣佛教和台灣社會,以及國際佛教和國際社會女性觀念健康發展。這對於和台灣佛教同根同源的大陸佛教改革而言,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經驗參照。星雲大師女性思想實現了傳統佛教女性觀念的革新和超越,對最終實現全社會兩性平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太虛大師女性觀研究
太虛大師認為在佛性、空性和因果性的層面上,男性和女性是絕對平等的。而在世間法中,太虛大師則堅持男尊女卑的論調,認為女性先天地「劣於」男性。在此觀點的基礎上,太虛大師一方面積極支持女性接受教育,爭取職業權利和政治權利,希望她們成為既能貢獻家庭,又能利益社會國家的新時代自強自立的「賢妻良母」,甚至鼓勵她們遠赴海外弘法利生。這表現出了其女性觀念的先進性。另一方面他又不贊同女性出家,強調「八敬法」對尼眾的壓制,視女性為「分利者」等。這表現出了其女性觀念的保守性和不徹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