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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性之網中的「宗教人」—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宗教多元思想闡釋
星雲大師宣導踐行人間佛教,致力於宗教融和,希冀以宗教的力量實現世界和平。本文在全球宗教多元主義的視角下挖掘星雲大師的宗教多元理論,將之與全球視野中的宗教多元論者之闡發進行比較與融合,基本呈現了星雲大師宗教多元思想之形態。面對當今世界的多元宗教現實,星雲大師從個體的人出發,以「基本良善」作為人間佛教的倫理性格,人本特質貫穿其宗教多元思想之始終。面對宗教間關係時,「星雲大師宗教多元思想」在佛教內部,可突破判教的桎梏,以佛陀本懷統攝諸宗派;在佛教外部,可突破等級化的差異判釋,以「本尊」為精神依歸,平等客觀地看待他宗,以「同體共生」為希冀。最後,「歡喜」作為星雲大師的宗教多元主義思想的最終指歸。
論星雲大師《釋迦牟尼佛傳》對人間佛陀形象的塑造
釋迦牟尼佛涅槃後,其事蹟受到弟子們的緬懷,成為佛教傳記文學的重要素材。但以往的中文佛傳,通常用文言文寫成,讀者讀後只能知道一部分佛理,不能認識佛教的全貌。為了讓普通讀者也能了解佛陀的偉大形象和佛教的真實面貌,星雲大師參考了十多種中外佛陀傳記,將時代精神、民族特性、個人情感灌注其間,以虔敬莊嚴的心寫成了白話文佛陀傳記《釋迦牟尼佛傳》。在星雲大師筆下,佛陀不再是信眾頂禮膜拜的「神」,而是人人可親近、能作為人格模範的「人」。本文主要採取文本分析法,通過對比馬鳴《佛所行讚》、釋寶成《釋氏源流》、一行禪師《佛陀傳》、星雲大師《釋迦牟尼佛傳》對於「八相成道」(降兜率、入胎、出胎、出家、降魔、成道、說法、涅槃)的描寫,突顯《釋迦牟尼佛傳》中出生在人間、生長在人間、成佛在人間的「人間佛陀」形象,也揭示人間佛教的人間性、改革性和平等性。
佛教的平等觀與人間佛教
佛教中的「平等」包含作為教義的「平等」和作為社會理念的「平等」兩方面的內涵。前者指一切法自性寂靜,無生無滅,超言絕相,畢竟平等;而後者則指菩薩平等地看待一切眾生,平等地救度一切眾生,以及一切眾生在法性或佛性的層面上平等無差別。總之,佛教的「平等」與「差別」都與佛教修行體驗結合在一起,具有特定的含義。它們與社會上存在的諸如貧富差別意義上的「差別」以及消除這些差別而達成的「平等」是不同層次的概念。儘管如此,佛教提倡的男女平等觀念、無情佛性觀念等,對我們思考當代的平等問題和生態倫理問題等皆有啟發。而星雲大師從佛教同體共生的立場對世界和平的論述,是我們思考佛教平等觀的現代意義的典範。
人間佛教與宗教對話
宗教對話是近年來宗教學界的熱門話題。有鑑於宗教間的緊張和紛爭帶來的國家分裂、民族衝突乃至仇殺和戰爭,宗教界和學術界都在探討宗教之間對話的必要性、可能性的問題。星雲大師所倡導的人間佛教思想以淨化人心、淨化社會、眾生和諧、世界和平為宗旨,多年來在全世界積極開展宗教對話的理論研究,並積極推動諸宗教之間的對話,成為維護宗教和諧和世界和平的主導力量之一,贏得了全世界宗教界人士和社會人士的廣泛讚揚。
從人間佛教說佛教改革與社會進步
在漢傳佛教中,最具有現代性,也最能代表佛教未來發展方向的是人間佛教。儘管人間佛教已經走過百年的歷程,但是它還沒有完成,還是新生事物,前程遠大,因此,人間佛教的話題本身就包含有對未來的關切。
大洋洲人間佛教對華人群體的凝聚整合作用研究
由 19 世紀的「淘金熱」至今,大洋洲華人華僑群體的主觀願望由「落葉歸根」向「落地生根」轉變。人間佛教在本土化方面的成就,有利於消除分歧,打消疑慮,強化社會融合的群體目標。道場建設、組織制度及包容的佛教理念,都有利於提升當下華人群體的同一性,縮小群體內部的差異。同時,人間佛教既能夠滿足移民的宗教需求,又兼具世俗社團的各項功能,還具有較高的社會認可度,具有很強的吸引力,事實上起到了凝聚整合華人華僑群體的作用。這對華人群體融入當地生活,多元文化社會建設,乃至佛教的全球化發展和中國和平友好文化形象的塑造都具有積極意義。
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特色及影響力
「人間佛教」是中國佛教在現代化進程中,立足現實土壤,汲取傳統營養所開出的驚豔花朵,是既能上承佛陀本懷,繼承弘揚傳統佛教思想,同時又自覺地與時代發展、社會進步相協調、相適應的新體系。其中星雲大師的人間佛教模式,是百年來人間佛教的集大成者,在全世界範圍內有廣泛的影響。大師的理論體系,理性、完整、有源頭,上承佛陀,不離傳統,他又成功的將人間佛教的理念應用到現實社會,以人為本,關懷人性,隨順時代,並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人間佛教的理論體系,為人間佛教的發展與完善做出卓越的貢獻,為時代的和諧與和平,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
平等與和平
今天,舉世紛紜,政治上的以強欺弱,經濟上的貧富不均,宗教、種族的排擠,男女、地域的分歧,這些不能和平解決的問題,莫不是因為彼此不能平等共存所引起,此所謂「不平則鳴」。因此我們在「國際佛光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的此刻,提出「平等共尊,和平共榮」來作為大會主題,正是希望來自世界各地的與會大眾,都能將平等的觀念、和平的福音帶回去,喚起地球人的覺醒與共識。 關於平等的主張,自古有之,但終究未能切中時弊,也無法有效用的解決問題。今日以佛法的「生佛平等」、「性相平等」、「自他平等」、「事理平等」、「空有平等」的原則,僅提出四點意見,來說明對平等的看法。
有關宗教法答問
宗教信仰是跨越國界的,它具有安頓人心與促進和平的社會功能。但是,台灣擁有多元的宗教信仰體系,而且各宗教發展快速,常有假藉宗教的名義進行詐騙、脫序的事件發生;對正信的宗教團體造成莫大的傷害,也讓國家付出許多社會成本。 宗教沒有離開國家,並非法外之民;應該接受國家的法令規範,所以宗教立法是勢在必行,且為當務之急。藉由宗教法的立法,可以整合並發揮各宗教的力量,其力量之強大、影響之深遠,更甚於軍事、政治、經濟等層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