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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法界觀法的構造及其特質
本文針對華嚴祖師們,對觀行實踐法門的特質略加詮述. 首先提到華嚴法界觀法的分類與開展:日本凝然大師根據華嚴諸祖的立論,將華嚴觀法分為十類. 律藏大師將華嚴觀法分為三門,即約教淺深門,直顯奧旨門與寄顯染淨門. 杜順禪師的五教止觀,是以五教的深淺作為觀法的組織. 智儼對華嚴觀法的立論可分為兩大類,即為一般教義所產生的觀法,與僅限於華嚴別教的觀法. 法藏的「妄盡還原觀」總分為六門,法藏認為三界虛妄,唯一心作,並依據諸聖教開為十重來說明此心,即「十重唯識觀」. 澄觀的「華嚴心要觀」站在禪宗立場解說華嚴心要,「三聖圓融觀」是以文殊普賢之因分與如來之果分,如此因果不二而三聖圓融. 其次略述杜順法界觀門的結構:杜順的「法界觀門」為華嚴宗成立的磬石,在此對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周遍含容觀三門分別加以敘述. 最後討論性起觀與緣起觀,性起與緣起乃一體之二義,故「法界緣起觀」可自「性起觀」來發揮其玄旨。
發刊詞
叢林制度與禪宗教育
叢林清規源自佛陀親訂的律儀制度,是佛教僧團制度的根本. 百丈懷海禪師創立禪宗叢林,制度清規; 晚唐以後隨著禪宗風行天下,自此不問宗派,凡是寺院為調和大眾,安定秩序,無不實行叢林制度. 於是百丈所定清規,成中國佛教通行規範; 百丈清規不惟保持佛教傳統制度,並具傳統教育精神,建立起崇尚六和合,師道尊嚴的新社會規範. 禪的教育乃是高雅,神秘,絕不是言語所能詮示,故無言無說是禪的根本法,因此禪必需親身去體驗,才能體會到真滋味. 故禪門大德啟迪學者時,常以離言掃相的機鋒來彰顯自己心靈上所印證的絕對境界,破除學者意識上的分別知見. 百丈清規以身教為主,一切佛事都以身作則,不惟做到解行並進,並以力行為重,故其教育精神與禪宗教育實為一致.
南宗禪簡史
永懷吾師山口益博士
長阿含經研究
本文筆者分別介紹長阿含的地位,長阿含各經的異譯及漢巴對照表,長阿含各經大意. 作為對長阿含經的初探. 大致擇要點如下: 一. 長阿含經之地位 (一) 長阿含和長部之關係,兩者在內容上有相當的不同,各有其特色. 原本長阿含己散佚,所以漢譯長阿含的存在價值,更倍受重視. (二) 長阿含經的內容顯示,長部,長阿含體系之原始經典約成立於西元前三世紀至西元前二世紀間,且北傳較南傳為晚。 (三) 長阿含經編輯目的,對外求破邪顯正; 對內求闡明解脫道之教義信條,以成就佛陀之教。 (四) 從長阿含經之內容,可知與各部派之傳統部分而尋出二者共有教義,了解為屬何部派之依據。 (五) 分別與四阿含在成立代年代及內容,部派關係作比照,以暸解長部,長阿含經在四阿含中的地位。 二. 長阿含經各經之異譯及漢巴對照表:此部分引用日人赤沼智善《漢巴四部阿含互照錄》資料,加以增補而成。 三. 長阿含各經大意:筆者把握各經大意內容,以簡潔文筆依序記載之。
長阿含經研究
四阿含經之排列次序,各部派不同,本文列舉四阿含經長增,雜,中的不同排列形式以推斷其可能的所屬學派. 作者以為雖無法一味以此方法下判斷,但卻可由此窺知所含部派的特色,仍具參考價值。 至於漢譯《長阿含》所屬部派的問題,日本學者曾做過種種討論與研究,如早期法幢主張其屬化地派; 明治以後,學者則多認為《長阿含》屬法藏部,亦有石川海淨等人以為其屬說一切有部,各種說法不一。 漢譯《長阿含》與巴利《長部》因所屬部派不同,故組織與內容亦異. 作者於文中簡述二者的內容,並提出其他異譯經; 文末詳細列出南傳大藏經 (日譯) 之巴利阿含與日本國譯一切經之阿含部以為補充說明。
易經與楞嚴經
論華嚴法界圓融無礙的理論根據
在華嚴教法中,法界圓融的理論由「同時具足相應門」所展開,為佛陀在海印三昧中的證因. 緣起為諸法實相,就同時相應來說,便成一大緣起法界,而三世諸法相即相入,彼此依存,同時具足. 故此門具足十義,而任舉一門亦均具足其餘九門,因此事事念劫亦相互融攝,重重無盡。 華嚴三祖法藏大師在 <華嚴經三寶章> 中,進一步以「緣起相由」,「法性融通」,「緣性雙顯」,「理事無分」四門來說明法界圓融的理論. 並在《華嚴經探玄記》中以「緣起相由門」為基礎,推廣為十門,以解說華嚴無量義門中的大法界緣起法海。 之后的四祖澄觀大師,更根據「法性融通門」來彰顯圓融要旨. 澄觀大師認為,真如既然具足恆沙功德,則由其所起之事相亦應具足無盡性德,而由真如法性來融通諸種事相,當然亦顯無礙,進而可以彰顯十玄門的理論根據。
禪與維根斯坦的後期思想比較
本文之目的在比較禪與維根斯坦後期思想的異同,以促使東西文化的交流,認識,使中國再度創造出更新穎,更充實的思想內容. 作者在處理結構上,首先分論禪宗的思想內容與維根斯坦的後期思想,解釋禪之與禪宗? 禪宗的歷史發展? 禪宗的要義? 禪宗的語言特性? 及略述維根斯坦對哲學,對意義的看法? 說明「瞭解」一詞的義涵? 和其《哲學研究》一書的特色? 繼則比較兩者思想,言其相似處在:一,兩者的目的皆在使心靈無礙. 二. 不建立體系,應病與藥. 三. 語言是一種權宜之計. 四. 著重人生實際的生活面. 五. 還原事物的形上本來面目. 六. 強調心靈的價值. 而其相異處在:一. 兩者重心不同. 二. 語言功能不同. 三. 動作表示法之不同. 四. 方法不同. 五. 對「看」採取不同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