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涅槃師的判教及其價值意義

作者
王仲堯
摘要
南北朝涅槃師的判教,最有代表性的是慧觀的「二教五時」判教,竺道生的「四法輪」判教,以及劉虬的「五時七階」判教。天台宗智顗後來對南北朝判教進行全面反思和總結概括的「南三北七」十家判教中,南方三家以及北方的一家,都是屬於涅槃師系統的判教。 涅槃師的判教,為中國佛教開創了判教這一極其重要的方法論,它後來成為中國佛教教理思想建構的基本方法論。涅槃師的判教雖然被後人超越了,但是其重大的價值意義,以及重要的歷史功績,不容忽視。
引文
王仲堯:〈南北朝涅槃師的判教及其價值意義〉,收入《普門學報_第六期》,第6期, 佛光山文教基金會,2001年 11月,頁83-110。
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路 153 號
886-7-6561921 #2501-2506